部分糖尿病患者由於長期使用磺脲類降糖藥物,會出現藥效越來越差的現象,如果及時發現,有針對性的將藥物進行調整,那麼血糖控制可以通過其它藥物的聯合應用起到作用。但如果患者沒有及時察覺,再被“堅持吃藥”的假象迷惑,則可能影響血糖控制效果,甚至加速並發症的發生。
原發性失效:初用磺脲類藥物;雖然已經用至最大量,經過一個月時間,血糖控制未達目標時,稱為原發性失效。據估計,口月艮磺脲類降糖藥物發生原發性失效的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約占5%一20%。
繼發性失效:初用磺脲類藥物後療效滿意,而在使用過程中療效突然或逐漸地消失,即使使用至最大劑量,觀察足夠時間(3個月以上)仍無效者,稱繼發性失效。繼發性失效的發生率隨使用時間的延長而增多。有報告在服用磺脲類口服降糖藥物1至5年間,繼發性失效發生率分別為4.1%、9.4%、11.6%、9.0%和7.5%。
口服降血糖藥物在服用數月或數年後,因各種原因出現繼發性失效,應換用其他口服降血糖藥物。一種口服降血糖藥物無效或失效時,可以試用另外一種。一種磺脲類藥物在用藥數月至數年後出現繼發性失效,換用其他品種的磺脲類藥物仍可能有效。2型糖尿病患者中約10%~20%對口服降血糖藥物無效;這些患者需要應用胰島素治療。
原發性失效是患者對口服降糖藥物治療完全無效。一般而言,空腹血糖超過16.7mm0l/L的患者—,大多數對磺脲類藥物治療無效。但若是空腹血糖低於14.0mmol/L的患者,則至少有部分療效。總體而言大約85%的2型糖尿病患者初始對磺脲類藥治療均有反應。因此,原發性失效率約為15%。治療病例選擇不恰當可能與原發性失效有關。事實上用於治療各種疾病的任何藥物,其有效率也不可能達到100%,只不過未稱作原發性失效。繼發性失效一般是指患者初始對藥物治療有效,但3個月或更長時間以後療效消失。新一代的磺脲類藥物——格列美脲,目前尚無繼發性失效的資料報告。
格列美脲在全球范圍內臨床應用只有短短幾年,目前還沒有有關格列美脲繼發性失效的資料。一般而言,磺脲類藥物每年繼發性失效的發生率大約為5%一8%。伴發感染、手術或其他應激往往會導致暫時性失效,一旦應激因素去除後,病人會恢復對藥物治療的反應。不堅持控制飲食及體重持續增加,這是造成繼發性失效的重要原因。此外,2型糖尿病患者胰島B細胞功能不斷衰竭也會導致繼發性失效。
由於格列美脲的胰外作用強於其他磺脲類藥物,理論上講其繼發性失效發生率可能更低。
格列美脲是否可用於已經對其他磺脲類藥物出現繼發性失效的患者呢?當然可以嘗試。格列美脲用於對其他磺脲類藥物繼發性失效的患者,理論上可獲得較好的療效.但實際因為存在個體差異等原因,不能保證其治療的成功率。倘若繼發性失效是由於2型糖尿病患者的B細胞功能衰竭所致,那麼此時應用格列美脲也難以避免發生繼發性失效。
如果發生繼發性失效的病人換用格列美脲治療後療效仍欠理想,那麼合用其他類藥物,如:二甲雙胍,可能獲得較好的效果。
從藥物經濟學談談“消渴丸”
藥物經濟學是上世紀80年代後逐步形成的一門新興邊緣科學,也稱“價效醫學&rdq |
|
降糖藥 希望在何方
目前正在研制或可能應用於臨床的口服降糖藥有以下幾類: ①減輕胰島素抵抗的藥物。對糖尿病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