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詢描述:
我父親今年52歲。他做了三次血糖檢查,
第一次是06年10月,餐前6.4(靜脈采血),沒有查餐後;
第二次是06年11月,餐前5.62(靜脈采血),餐後8.9(手指采血);
第三次是07年6月,餐前是5.5(手指采血),餐後是9.21(靜脈采血)。
由於當時急著要結果,就沒有都采用靜脈抽血,請問根據這個數據是否說明他已經很危險,是否為糖尿病,有沒有必要做糖耐量實驗。怎樣能夠控制血糖.另外,饅頭是不是含糖很高
醫生回復:
美國糖尿病協會糖尿病診斷標准是:*有糖尿病症狀,並且一天當中任意時候 血漿葡萄糖濃度≥200mg/dl(11.1mmol/l)。或者空腹至少8小時後,血漿葡萄糖濃度≥126mg/dl(7.0mmol/l)。或者*OGTT2小時的血漿葡萄糖濃度≥200mg/dl(11.1mmol/l)。 但是,上述檢查結果需要在另外一天進行重復測定,以對糖尿病診斷進行核實。此外,美國糖尿病協會將空腹血漿葡萄糖水平≥110mg/dl(6.1mmol/L),但是<126mg/dl(7mmol/L)的人稱為空腹葡萄糖低減(IFG)者,認為這些人也是2型糖尿病的後備軍。照此標准,有必要做糖耐量實驗。饅頭主要含澱粉,分解後就是葡萄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