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少數病情較輕的2型糖尿病患者,僅靠節制飲食和鍛煉就可以控制血糖。大多數病人都要在此基礎上服用降糖藥才能取得較好的療效。有的人希望盡早根治糖尿病,因此求助於某些所謂的“根治糖尿病”的藥物。要知道,目前無論中醫還是西醫,都沒有找到能夠根治糖尿病的藥物。病人最好不要聽信虛假的宣傳,更不可因此中斷正常的治療。高血糖持續超過3個月,就會對內髒器官造成損害,及早服用降糖藥可以幫助患者盡快控制血糖,避免引起並發症。
不必過分擔心副作用
服用降糖藥需要長期堅持,有人擔心長期服藥會“傷肝、傷腎”。對於肝腎功能正常的患者來說,只要不是長期過量服藥,降糖藥應該是安全的。當然,肝腎功能不全的病人選藥的須格外慎重。
沒有藥能根治糖尿病
服藥時間有講究
嚴格遵守正確的服藥時間,不僅可以防止血糖過高,還可以避免低血糖。一般認為,優降糖、美吡哒、糖適平及達美康等磺脲類藥物,服藥後30分鐘開始起效,1—2小時後才達到血藥濃度高峰,為發揮藥效的時間與餐後血糖升高的時間同步,應在餐前30分鐘服用。如果空腹服用二甲雙胍類藥物,可能對胃腸道有刺激作用,因此應餐後服用,而且不要嚼碎或掰開。糖苷酶抑制劑類降糖藥,例如拜糖平和倍欣,應在進食第一口飯時服用。
此外,短效類降糖藥如糖適平、美吡哒等,每日應服3次;中效類藥物如達美康,每日應早晚各服用1次;而格列美脲等長效類藥物,每日服藥1次即可。
至少每月復查1次血糖
有些病人每月復查時只要求醫生開藥,從不做常規的化驗檢查。其實化驗血糖可以反映降糖藥的療效,幫助醫生選擇藥物並及時調整劑量。以磺脲類藥物為例,隨著用藥時間的延長,有些藥物的藥效會逐漸下降,醫學上稱之為“磺脲類藥物繼發性失效”,如果藥物已經失效,患者又沒有定期復查,實際上等於沒有治療。因此,糖尿病患者應該每月復查空腹和餐後血糖,至少每3—6個月查1次糖化血紅蛋白、肝腎功能、血脂和尿白蛋白排洩率等化驗項目。只有這樣,才能及時調整用藥,避免合並症的發生。
此外,有些患者習慣根據症狀來估計療效,如果口渴、多尿、消瘦的症狀不明顯,就認為血糖正常,而不去復查。要知道,症狀與血糖水平並不平行,如果將症狀作為是否需要調整用藥的指標,常會贻誤調整用藥的時機。
濫用降糖藥容易受傷
糖尿病的治療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很多患者為了加快治療的速度,濫用降糖藥容易受傷,為了更好的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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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血糖並不是越快就越好
嚴格控制血糖、糾正代謝紊亂,對防止和延緩糖尿病急慢性並發症的發生與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