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的腎功能減退往往不是藥物所致
一些糖尿病患者可能在服用降糖藥期間發生腎功能減退,這往往是糖尿病本身所致,跟糖尿病病程長及血糖、血壓控制不良等有關。事實上,近二三十年國內外的臨床實踐證明,口服降糖藥的應用是比較安全的。對糖尿病患者來說,高血糖對肝腎功能的損害要遠遠大於降糖藥的不良反應。只要能控制好血糖,肝腎就能得到保護。因此,在醫生的指導下正規服藥、定期監測肝腎功能,降糖藥就可以長期安全使用,廣大患者完全不必過度擔心甚至因噎廢食。 腎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在選擇降糖藥物時應格外謹慎 糖尿病患者有輕度腎功能受損時,在使用降糖藥物方面應盡量選擇對腎功能影響小的藥物,主要指那些不經過或甚少經過腎髒排洩的藥物。當然,如果腎功能嚴重受損,應停用口服降糖藥,及時改用胰島素治療。對於終末期腎病患者要注意,因進食不足及胰島素滅活減退,很容易發生低血糖。又因為腎糖阈升高,即使血糖升高明顯,尿糖卻經常顯示陰性,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應當經常檢查血糖,而不能以尿糖檢查代替血糖檢查,以便及時調整胰島素劑量。 6類糖尿病患者不宜服用降糖藥 1、一型糖尿病患者。 不宜單獨使用口服降糖藥,但二甲雙胍和拜糖平等可與胰島素聯合運用。因為一型糖尿病患者的胰島細胞遭到免疫攻擊而破壞,幾乎不能分泌胰島素,而所有口吸取降糖藥的作用都是建立在胰島B細胞尚有部分功能的基礎上,所以一型糖尿病患者單獨使用口服降糖藥不能使血糖有效下降,必須用胰島素替代治療。 2、妊娠期與哺乳期的糖尿病患者。 口服降糖藥可引起胎兒發痛異常,也容易使血糖控制不良,而且可通過乳汁的排洩影響嬰兒發育。因此妊娠期和哺乳期婦女應停用口服降糖藥。 3、肝腎功能不全者。 應禁用或慎用口服降糖藥。降糖藥全部須經肝髒代謝,大多數都要經腎髒排出,僅糖適平(格列喹酮)經腎髒排洩比例很小,在5%以下,肝腎功能不全者服用口服降糖藥後可能發生藥物積蓄中毒或發生低血糖症。還可進一步損傷肝腎功能,應該慎用。但如果轉氨酶和肌肝、尿素氮無明顯升高,除降糖靈外也可以在嚴密監測肝腎功能的情況下使用,糖適平也可用於腎功不良者。 4、糖尿病急性並發症。 如感染、酮症酸中毒、高滲性非酮症昏迷等患者使用口服降糖藥效果很差,還可能加重病情,最好不用。 5、糖尿病慢性並發症。 比較嚴重的糖尿病慢性並發症,特別是三期以上的腎病或視網膜病變的患者,應進行胰島素和中醫治療,停用口服降糖藥。 6、手術、創傷等應急情況。 手術、創傷等應急情況下,也應短期改用胰島素治療,不宜口服降糖藥。 本文來自網絡,版權為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權益,請聯絡我們刪除。
多種非降糖藥並用需警惕低血糖的發生
低血糖的發生與使用降糖藥的時間、數量、進餐的時間、進餐量、運動量、嘔吐、腹瀉以及肝、腎、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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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的類型不同 用藥也不同
糖尿病類型不同,所謂的“好藥”也各有不同。如I型糖尿病患者和II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