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糖尿病患者就診時都希望醫生給自己開點“好藥”,甚至不管價格多貴,點名要進口藥。在這些患者看來,價格貴的肯定比價格便宜的藥好,進口藥比國產藥好。那麼,究竟什麼樣的藥物才算是“好藥”呢?
一般說來,“好藥”必須具備四個條件:一是必須療效確切;二是對人體的毒性或不良反應較小;三是價格合理;四是服用方便。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藥物最終都要通過其作用對象——患者來發揮作用,所以,評價一個藥物好不好,除了藥物本身以外,關鍵還要看藥物是否適合患者的病情,適合的就是好的,拋開具體患者來評價藥物好壞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每種藥都有其“長短”
一般來說,降糖作用強的,引起低血糖的危險就大;不容易引起低血糖的,降糖作用往往偏弱。再如雙胍類藥物能夠抑制食欲,減少熱量攝入,這是它的“正作用”;但是如果這種藥物所引起的食欲下降過於明顯,以至到了惡心、嘔吐的地步,這就又成了它的“副作用”。所以,所謂的“好”與“不好”都是相對的,選擇藥物關鍵是要“對症”,而不能奢求一種對所有患者都合適的“好藥”,也不能輕率地認為“一分錢一分貨,便宜沒好貨”。
就糖尿病而言,口服降糖藥分五大類,每一類藥物又有若干種,其特點及適應證均不相同。而且每個糖尿患者的病情也各不相同,因此,患者在選用降糖藥時,除了要對藥物本身有一定的了解以外,還要結合年齡、病程長短、血糖控制情況、胖瘦、有無並發症以及其他伴隨疾病等因素綜合考慮。例如,老年人往往有不同程度的腎功能減退,容易發生低血糖,而低血糖對老年患者的危害較大。因此,老年糖尿患者不宜選用強力降糖藥物(如優降糖),而應選用降糖作用緩和、對腎髒影響小的降糖藥,如糖適平、諾和龍等。
“好藥”不是“終身制”
隨著病程的延長,患者的病情也在不斷的變化。例如磺脲類藥物普遍存在藥物繼發性失效的問題,開始階段可能降糖效果很好;幾年以後,效果逐漸減退甚至完全失效,原來的“好藥”已經名不副實,如不及時調整,就會延誤治療、耽誤病情。因此,患者要做個“有心人”,經常監測並掌握自己的血糖控制情況,並做好詳細記錄,以作為醫生調整用藥的依據。此外,患者在用藥期間,除了看降糖效果以外,還要留心藥物可能導致的不良反應(如肝腎損害等),以確保安全有效。
不要看“說明書”選藥
正確的做法是:找專科醫生定期檢查和調整治療方案。作為病友,很難真正理解藥物說明書的內涵。比如,一些質量優良的藥物可能在不良反應的描述上相當仔細,但實際上,每一種不良反應的發生幾率都極低;而某些廠家在他們的藥物作用效果上誇大其辭,卻少提或不提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要想全面掌握利弊,選擇最適合的藥物,應該找一個經驗豐富而又負責任的醫生來“量體裁衣”,提供合適的選擇和搭配。當然,病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留神說明書中提到的問題,並及時與醫生溝通,以達到理想的血糖控制,又避免不良作用,無疑是明智之舉。
總之,在選擇藥物時,還要結合自身的病情,掌握好適應證,只選“對的”,不選“貴的”。吃藥切忌跟風,別人用著好的藥未必適合自己,因為每位患者的情況千差萬別。因此,要接受醫生的指導,嚴格按醫囑用藥,這樣才能既達到治病的目的,又避免用藥不當、用藥失誤給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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