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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西醫治療方法

藥物治療:

糖尿病患者約有90%在妊娠期需用胰島素,其余患者單用飲食控制已足夠。口服降糖劑致畸的看法雖未肯定,但這類藥物能透過胎盤,引起嚴重的新生兒低血糖,尤其是有長效作用的氯磺丙脲,故妊娠期不宜采用口服降糖劑。當飲食控制失效時,最好應用胰島素以控制血糖水平。早孕後胰島素的用量進行性增加,達足月時往往需增加50%~100%。糖尿病孕婦控制血糖水平很重要,因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很危險,常致胎兒死亡,故應使孕婦血糖水平保持接近正常又不引起低血糖。

其他治療:

孕期檢查:早孕時,如伴有高血壓、冠狀動脈硬化、腎功能減退或有增生性視網膜病變者,則應考慮終止妊娠。如允許繼續妊娠,患者應在高危門診檢查與隨訪,孕28周前,每月檢查一次;孕28周後每2周檢查一次。每次均應作尿糖、尿酮體、尿蛋白以及血壓和體重的測定。糖尿病孕婦一般應在孕34~36周住院,病情嚴重,更應提前住院。

產科處理

產科處理:包括整個妊娠期對胎兒和母體的監護。糖尿病控制良好的孕婦,妊娠的並發症,例如先兆子痫、羊水過多和早產的發生率就不致升高。胎兒產前監護包括腹部扪診及常規超聲測胎兒雙頂徑以了解胎兒生長。在孕16周胎體用超聲檢查以除外先天性畸形。孕36周起定期作非壓迫試驗(NST),以及進行B超生物物理評分、多普勒測定胎兒臍血流等。計劃分娩前48小時測定L/S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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