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多女性朋友好不容易才懷上寶寶,可還是很容易引起高血壓或者糖尿病等這一系列的疾病,讓她們的懷孕期間變得不那麼順利。那麼,下面我們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妊娠糖尿病患者需要做哪些檢查呢?一起來看看吧。
1、尿糖測定
尿糖陽性者不要僅考慮妊娠期生理性糖尿,應進一步做空腹血糖檢查及糖篩查試驗。
2、空腹血糖測定
血清葡萄糖經氧化為組織提供能量,血糖過高時可轉變為肝糖原和脂肪儲存,需要時脂肪與蛋白質也可轉變為葡萄糖。空腹血糖濃度反映胰島β細胞分泌胰島素的能力。空腹血糖參考值:非妊娠期為3.9~6.4mmol/L,孕期為3.1~5.6mmol/L。兩次或兩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者,可診斷為糖尿病。
3、糖篩查試驗
我國學者建議在妊娠24~28周進行GDM篩查,50g葡萄糖粉溶於200ml水中,5分鐘內服完,其後1小時血糖值≥7.8mmol/L為糖篩查陽性,應檢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異常可診斷為糖尿病,空腹血糖正常者再行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4、OGTT
我國多采用75g糖耐量試驗,指空腹12小時後,口服葡萄糖75g,其正常上限為:空腹5.6mmol/L,1小時10.3mmol/L,2小時8.6mmo1/L,3小時6.7mmol/L。其中有兩項或兩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僅1項高於正常值,診斷為糖耐量異常。
上述文章已經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了,生活中妊娠糖尿病患者需要做的一系列的檢查,這些大家可都要記住了喔,這對於孕婦來說,可是很重要的。在我們的生活中,大家要關心妊娠的婦女,要好好的照顧她們,因為這個時候的她們可是很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