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2型糖尿病,臨床醫生只有把藥選准、用對,才能達到良好控制血糖之目的。然而,筆者在臨床工作中發現,能夠真正按照醫囑治療的糖尿病患者少之又少,更多的患者往往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用藥誤區,大大影響了治療效果。可見,患者的降糖指導和教育,有必要成為臨床診療的重要部分。
忽視非藥物治療 糖尿病的治療是一個綜合治療,飲食控制、運動鍛煉和藥物治療缺一不可。臨床實踐證實,藥物治療須在飲食控制和運動鍛煉的配合下才能取得良好的降糖效果,不把好飲食這一關,降糖藥物再好,療效也會大打折扣。有些患者認為,用藥之後多吃點也無妨,並試圖通過增加藥量來抵消多進食。這樣做不但不利於血糖控制,反而會加重胰島素抵抗,還會增加胰島負擔,加速胰島β細胞功能衰竭。 忽視藥物治療 由於對藥物治療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又擔心長期用藥對肝腎帶來不良反應,有些患者拒絕用藥,完全采取非藥物治療。事實上,治療糖尿病靠的是藥物與非藥物治療的結合,單憑飲食和運動就可使血糖得到良好控制的情況僅見於少數病情較輕的2型糖尿病患者,絕大多數2型糖尿病患者均須藥物治療。《中國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0年版)建議,在糖尿病患者診斷明確之初即應在飲食控制的同時加用二甲雙胍。 不當聯藥 口服降糖藥分胰島素促泌劑、雙胍類、α-糖苷酶抑制劑、胰島素增敏劑等,每一類藥物的作用機制各不相同,但同一類藥物作用機制基本相似,原則上不宜聯用。倘若兩種同類藥物聯用,可能會引起彼此間競爭性抑制而導致“兩敗俱傷”,結果是增加了不良反應而不是降糖效果。諸如“消渴丸+格列本脲”、“格列吡嗪+格列喹酮”、“二甲雙胍+苯乙雙胍”等,均屬此類不恰當的聯合用藥。 不復查 服藥後,患者一定要經常檢查血糖,以了解服藥效果,並以此作為調整藥量或更換藥物的重要依據。臨床發現,許多磺酰脲類降糖藥(如格列本脲、格列齊特等)的療效隨著時間推移而逐漸下降,即磺酰脲類藥物繼發性失效,患者不注意定期復查,一旦出現藥物繼發性失效,實際上形同未治。 過量服藥/擅自停藥 人體的內環境對血糖驟變很難一下子適應,所以,控制血糖不能急於求成,應當穩步下降。許多患者為了把血糖盡快降下來,往往擅自大劑量服藥,這樣不僅使藥物不良反應增加,而且容易矯枉過正,引發低血糖甚至出現低血糖昏迷。 糖尿病作為一種終身性疾病,目前尚不能根治,患者經過正規治療後症狀消失、血糖降至正常,但這並不意味著糖尿病已治愈,飲食控制和體育鍛煉仍不能放松。除極少數輕症患者外,絕大多數患者須繼續用藥維持,切忌擅自停藥,否則會造成高血糖卷土重來、病情惡化。 頻繁換藥 一般說來,降糖藥物須達到有效的劑量和一定的時限藥效才能得以充分發揮,比如胰島素增敏劑服至2~4周才會達到最佳降糖效果。許多患者不了解這一點,服藥沒幾天,見血糖、尿糖下降不滿意,就認為所服藥物無效,急於換藥,這樣做法十分輕率。較合理的方法是,根據血糖水平逐漸調整用藥劑量,當服至該藥的最大有效量,血糖仍不下降或控制不理想時,再改用其他藥或與其他藥聯合應用。 方法不當 根據藥物起效快慢不同,磺酰脲類藥物如格列本脲、格列齊特、格列吡嗪、格列喹酮等最好在餐前30分鐘服用;瑞格列奈由於起效快,可在餐前即服,這樣更有利於充分發揮藥物的降糖作用;β-糖苷酶抑制劑(如阿卡波糖)與第一口飯同時嚼服效果最好;雙胍類藥物最好餐後服藥,這樣可以減少對胃腸道的刺激。反之,服藥次序顛倒不但可使療效降低,且易出現胃腸不適等症狀。另外,要根據藥物的半衰期決定用藥次數。口服降糖藥有長效、中效、短效之分,長效制劑如格列美脲、格列吡嗪、格列本脲,每日服用1~2次即可,中、短效制劑格列齊特、格列吡嗪、格列喹酮等,每日須服2~3次。 胰島素當用不用 許多患者害怕用上胰島素會形成“依賴”。事實上,胰島素是由人體自身胰腺產生的、調節新陳代謝(尤其是糖代謝)所必需的一種生理激素,是否須補充外源性胰島素,完全取決於患者自身的胰島素分泌水平。如果胰島β細胞功能完全衰竭,必須終身使用胰島素,乃病情需要。事實上,許多對口服降糖藥效果不佳的患者,換用胰島素治療以後,血糖控制良好,同時自身胰島β細胞得到休息,胰島功能明顯改善,這時,患者完全可能停掉胰島素改為口服降糖藥而保持療效不變。 近年來,糖尿病治療觀念更新,對於2型糖尿病,主張盡量早用胰島素,而不是等到病情嚴重了再用,既可以保護胰島β細胞的功能,還可以更快、更好地控制血糖,有效減少並發症。 控制血糖就夠了 糖尿病患者在血糖升高的同時,往往還伴有高血壓、高血脂、肥胖等多種代謝紊亂,而嚴格控制血糖雖能有效減少微血管並發症(包括視網膜病變、腎髒病變及神經病變)的發生,但對於嚴重威脅糖尿病患者健康的大血管並發症(心肌梗死、腦卒中等)卻無顯著降低。因此,糖尿病治療決不能單純降糖,同時還要嚴格控制高血壓及脂代謝紊亂,即所謂“綜合控制,全面達標”。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減少糖尿病各種慢性並發症的發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