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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藥物治療介紹

  治療糖尿病, 教育心理療法是統帥, 飲食療法是基礎, 運動療法是手段, 藥物療法是關鍵, 自我病情監測是保證, 飲食- 運動- 藥物互動治療是選擇。目前藥物治療仍是重頭戲, 但藥物治療一定要掌握要點。
  
  藥物種類
  
  口服降糖藥分為如下幾種:( 1) 促進胰島素分泌的藥物, 如磺脲類藥物, 有格列本脲( 優降糖) 、格列吡嗪( 美吡達, 優哒靈、瑞易寧) ; 非磺脲類促胰島素分泌的藥物或稱苯甲酸類促胰島素分泌藥物( 格列奈類) , 如瑞格列奈( 諾和龍、孚來迪) 、那格列奈( 唐力) 。( 2)非促進胰島素分泌的藥物, 如雙胍類( 二甲雙胍、格華止、迪化糖錠、美迪康等) ; 葡萄糖苷酶抑制劑( 拜唐蘋、卡博平、倍欣) 。( 3) 胰島素增敏劑: 噻唑烷二酮類, 包括吡格列酮( 艾汀) , 羅格列酮( 文迪雅) 。
  促進胰島素分泌的藥物, 只有在胰腺還有分泌胰島素功能的情況下才可選用。因此, 1 型糖尿病患者不選用促進胰島素分泌的藥物。選用促進胰島素分泌的藥物還要了解患者有無胰島素抵抗、高胰島素血症, 如果有, 則不可選用。肝、腎功能不良者忌用。
  
  藥物劑量
  
  為了減少副作用、避免中毒, 多數藥物都會標明每日最大服用量。實際上, 不少患者服藥超過了每日最大服用劑量, 如優降糖每日服用 8片, 格列齊特每日服用 6~8 片等。臨床證明, 超限服用只會增加副作用, 並不增加療效。服用磺脲類藥物應從小劑量開始, 謹防低血糖, 服用10~15 日後, 根據患者血糖的情況調整劑量。藥物的減量或加量應遵照醫生的醫囑, 不要自己隨意決定減量或加量。
  
  服藥時間
  
  某糖尿病患者, 一直口服降糖藥, 藥是大醫院專家開的, 服藥量也無錯誤, 但血糖始終控制不好, 有時還出現低血糖, 這是為什麼呢? 經筆者詳細詢問, 得知患者服降糖藥均生產批號: 2004101313 唐胰安苦荞降糖茶在餐後 1 小時左右, 這時血糖已很高, 再降血糖效果就比較差, 還有可能出現下一餐前的低血糖。
  絕大多數降糖藥應在餐前20~30 分鐘服用, 其目的是在體內營造一個藥物環境, 進餐後藥物就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藥盡其用,使血糖不升高。如餐後服藥, 由於藥物吸收需要一定時間, 往往是餐後血糖先升高, 藥物吸收後再去降已升高的血糖。相比較, 前者降糖效果要好於後者。舉個簡單的例子, 就可能更好地理解了。我們把降糖藥視為“ 突擊隊”, 血糖為“ 敵人”。突擊隊預先埋伏好, 當敵人來時, 進行包圍, 敵人被全部殲滅。如果先放走了敵人, 突擊隊在後面追殺, 消滅敵人的效果肯定不如包圍方式好。當然也有些藥在餐後即時服用, 是因該藥胃腸反應較大, 如二甲雙胍等。另外有些藥物要求進餐開始同時服用, 是因該藥物吸收快, 用餐結束後葡萄糖被吸收到血液中時正是藥物發揮降糖作用的時間, 如那格列奈( 唐力) 等。
  
  對症用藥
  
  眾所周知, 血糖高應服用降糖藥, 但是否對症往往被忽視, 從而造成治療過錯。例如優降糖, 屬磺脲類藥, 可刺激胰腺分泌更多胰島素, 從而降低血糖含量。如果你伴有高胰島素血症, 服用優降糖則是錯誤的。服用磺脲類藥可刺激胰腺細胞分泌更多的胰島素, 本來體內胰島素就多, 如繼續分泌的話, 將會使胰島素更多, 而且會加重胰腺負荷,長此以往可導致胰腺功能衰竭。如果胰島細胞已喪失分泌胰島素功能, 此時再選用磺脲類藥是毫無作用的。因此, 建議在決定選用磺脲類藥時, 應監測空腹胰島素水平。在確定有胰島素抵抗、高胰島素血症時應選用胰島素增敏劑, 如羅格列酮( 文迪雅) 等。
  
  因人用藥
  
  根據患者自身體質、健康狀況用藥。比如, 有的患者較胖, 首選的口服降糖藥是雙胍類和糖苷酶抑制劑, 因它們不增加體重, 而服用磺脲類藥物可使體重增加。又如,糖尿病腎病患者應選用格列喹酮( 糖適平) , 因其代謝產物只有 5%經腎排出, 對腎功能的負荷較小。
  
  胰島素治療
  
  選用胰島素治療糖尿病療效好, 副作用小。有些患者誤以為用胰島素治療會上瘾, 這是一個錯誤的認識, 用胰島素治療不會上瘾。胰島素治療可長可短, 根據病情,可隨時選用胰島素或改用口服降糖藥。對無明顯胰島素抵抗或高胰島素血症的初期輕型糖尿病患者,可采取早期胰島素治療。據報道,初期輕型糖尿病患者采用 4 周的胰島素治療, 使胰島 β 細胞功能得到恢復然後僅采用飲食、運動治療, 可在 2~3 年內不用服降糖藥。
  
  聯合用藥
  
  聯合用藥可使每單藥的選用劑量減少, 副作用也減小。有的單藥間有互補性, 能更好地適應患者多變的病情。常用的聯合療法, 如磺脲類+ 雙胍類或糖苷酶抑制劑、雙胍類+ 糖苷酶抑制劑或胰島素增敏劑、胰島素+ 雙胍類或糖苷酶抑制劑等。聯合用藥的一般原則是: 兩種降糖作用機制不同的藥聯合選用,不提倡三類降糖藥聯合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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