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積極治療糖尿病,必須和肝病治療相結合。
(2)注意飲食衛生,盡量少去公共場所吃飯,以預防肝炎發生。糖尿病人如在脂肪肝的基礎上再傳染上府炎,則治療效果不佳。
(3)飲食控制可適當放寬。應采用高蛋白(每天每公斤體重不低 l.5~2克)、高維生素、適當糖量(每天每公斤體重不低於5~6克)、低脂肪飲食(每天每公斤體重 1~1.2克),以促進肝功能的恢復。
(4)對肝源性糖尿病,如血糖僅輕度升高,可不必給降糖藥治療,一般可隨著肝病的控制面恢復;但禁用糖皮質激素和酒類。雖然酒是高熱量物質,每克酒可產生29.16千焦(7千卡)熱量,但是它和糖、蛋白質、脂肪不髓實線,而且可消耗體內熱量。過量的酒可促使高脂血症的形鳳項優醚紊亂,使肝病加重,同時可抑制肝糖原分解,使血中葡萄糖減少而產生低血糖。正在用胰島宏和口服降糖藥時,必須忌酒。
(5)為符合生理要求,有利於肝細胞修復,凡血糖在8.32~l1.1毫摩爾/升(150~200毫克/分升),適用小劑量胰島.索皮下注射,三餐前4~8u;食欲明顯減退者,8~12u加於10%葡萄糖液500毫升靜脈滴注,每日1~2次,但必須注意避免低血糖反應。
(6)試用口服降糖藥時應盡量避免用對肝髒負擔過重或影響肝功能的藥物,易發生膽汁滯留性黃疽,不宜應用。若屬高胰島素者,可試用降糖靈,但必須注意高乳酸血症。
(7)適當應用保肝藥。如肌苷、b族維生素等。
(8)腹水期必須限制鈉鹽的攝人,如發展至昏迷前期,則須限制蛋白質攝入量,熱卡以糖類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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