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一般用來降血糖的藥物有四大類:分別是磺脲類、雙胍類、α─葡萄糖苷酶抑制劑、胰島素增敏劑。每種藥物在降血糖時的機理都不一樣,所以用藥後對機體產生的副作用也不一樣,與之相對應的每種藥物的禁忌證也要牢牢把握,否則會對糖尿病人的身體產生極大的傷害。
第一類:磺脲類
作用機理:通過作用於胰島b細胞的受體來促進胰島素釋放,但其降血糖作用要依賴於尚存活的胰島b細胞組織。
禁忌症:
(1)1型糖尿病。
(2)2型糖尿病患者,b細胞功能已衰竭。
(3)2型糖尿病合並急性嚴重代謝紊亂(如合並酮症酸中毒)。
(4)糖尿病合並妊娠、糖尿病妊娠、哺乳期。
(5)2型糖尿病患者伴應激狀態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嚴重創傷)。
(6)已有嚴重的心、肝、腦、腎、眼部並發症或合並症者。
(7)對磺脲類藥物過敏或有嚴重不良反應者。
(8)兒童和老年人要酌情調整磺脲類藥物劑量或以選用作用時間較短的藥物和格列喹酮為宜,劑量不宜過大。患者應該禁酒,因為酒精可誘發或加重空腹時磺脲類藥物的降糖作用而發生低血糖症。
第二類:雙胍類
作用機理:減少肝髒產生葡萄糖,促進肌肉攝取多余葡萄糖,增加胰島素對血糖的敏感性。
禁忌症:
(1)ⅱ型糖尿病輕症可用飲食控制的不用此類藥;凡ⅱ型中重症或ⅰ型糖尿病人須用胰島素治療,不用此類藥治療。
(2)有酮症酸中毒及高滲昏迷、重度感染、創傷、高熱、手術、妊娠、分娩、慢性胃腸病、肝腎病、心力衰竭、心肌梗塞、失血失水、慢性營養不良、消瘦、黃疸、慢性酸中毒、酒精中毒等患者不宜采用此類藥治療。
(3)使用胰島素每日>20u不宜用此類藥。
(4)嚴重的糖尿病腎病、視網膜病變、神經病變、腦部並發症、周圍動脈閉塞伴壞疽者,亦不宜使用。
糖友這些情況不宜吃降糖藥
常說的降糖藥,包括口服和注射的兩類降糖藥物。降糖藥可與多種藥發生相互作用,如果聯用使用得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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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降糖藥的“馬車理論”是個什麼概念
磺脲類藥起效慢,使刺激出的胰島素達峰需1.5小時,使胰島素分泌達峰時間與餐後血糖達峰時間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