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在日常生活中要格外注意,不僅要在飲食中注意還要在藥物中注意,那麼怎麼更換糖尿病的治療藥物呢?這成了糖尿病患者一直困擾的事情,相信糖尿病患者也想了解有關藥物的治療,那麼就請專家簡單的給大家講解一下有關藥物治療的講解。
患者原先服用格列齊特,如果血糖控制良好,則不宜換用其他藥物。如效果不好,可換用其他降糖藥,但不宜換用同一作用機制的藥物。格列吡嗪與格列齊特同屬磺酰脲類的胰島素促分泌劑,不主張互換。若格列齊特無效,且已經注意了控制飲食和適量運動,格列齊特的用量也足夠大,那麼就應在醫生指導下加用或換用其他作用機制的藥物,以起到協同降糖的效果。
糖尿病患者停藥原則
一般停藥原則可包括以下幾點:
①糖尿病已根治,無需再治療用藥,但是,這種情況極為少見;
②藥物無療效或治療失效;
③不良反應多,難以承受;
④社會環境及經濟能力所限;
⑤其他潛標准。有上述之一可考慮停用相應的藥物,但這不等於放棄藥物治療。建議謹遵醫囑,不宜自行停藥。
溫馨提醒:以上就是關於怎麼更換糖尿病的治療藥物的原則的介紹。糖尿病患者應合理的用藥,不要擅自用藥以免造成病情的惡化,祝您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