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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糖藥的選擇和應用 有講究(二)

  

        (四)噻唑烷二酮類

  此類藥物為過氧化物酶體增生激活受體γ(PPAR-γ)的高度選擇性的強力激動劑。 PPAR-γ為激素核受體的超家族,為調控基因轉錄的因子,這些靶基因的功能涉及葡萄糖的產生、轉運、利用及脂肪代謝的調節。現用於臨床者為羅格列酮和吡格列酮。

  羅格列酮和吡格列酮可以減輕胰島素抵抗,提高胰島素敏感性,改善β細胞功能從而降低糖尿病患者的血糖。該類藥不刺激內源性胰島素分泌,單獨應用很少引起低血糖。

  羅格列酮單獨用於糖尿病患者血糖下降較磺脲類慢,但一旦下降維持時間較久。

  噻唑烷二酮類更多的是與其他抗高血糖藥如二甲雙胍、磺酰脲類或胰島素聯合應用,以增強療效。

  近年來有不少研究提示羅格列酮有潛在的器官保護作用,可減少並發症的發生。

  要注意的不良反應主要是血容量增加,對心功能不全者應禁用。另要密切觀察肝功能的變化。

  (五)格列奈類

  這是一類非磺酰脲的口服促胰島素分泌劑,目前在臨床應用的有瑞格列奈(諾和龍)和那格列奈(唐力),每日三次,餐前應用。磺酰脲類繼發失效者,常有β細胞功能減退,用此藥往往效果也欠佳。可與除磺脲類藥外的其他抗高血糖藥聯合應用。

  (六)胰島素

  2型糖尿病患者雖不像1型糖尿病患者那樣依賴胰島素,不用胰島素一般尚不至於有生命危險,故曾稱為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但實際上2型糖尿病早期的高血糖,磺酰脲類的繼發失效,及控制血糖未達標,手術前後,以及防治某些並發症均需要胰島素單獨或和口服藥的聯合治療,部分患者經一階段胰島素控制血糖後,β 細胞功能有所恢復,仍可改用口服藥。

  故此六類藥抗高血糖的機制各不相同,第一、五類係通過促進胰島素分泌,第六類用胰島素本身來降低血糖,二、三、四類通過其他機制來控制高血糖。

  二、新發2型糖尿病的治療

  新發2型糖尿病若血糖不是很高,如空腹血糖在10 mmol/L、餐後血糖在14mmol/L以下,不伴明顯心血管疾病(高血壓、冠心病等),有一定胰島素釋放,且體重正常或偏肥胖者宜先進行飲食控制和體育鍛煉2~3個月。如空腹血糖仍>7 mmol/L,餐後血糖>10 mmol/L或HbA1c>7.0%者應考慮加用降血糖藥物。

  三、病情評估和藥物的選擇

  (一)根據引起患者高血糖的主要缺陷選擇用藥,評估患者糖代謝紊亂的主要因素是胰島細胞分泌缺陷還是胰島素抵抗至關重要。如是前者,視嚴重程度,擬用磺酰脲類格列奈類或噻唑烷二酮類;單純餐後高血糖者亦可用α-糖苷酶抑制劑;偏肥胖且有一定胰島素釋放者宜用二甲雙胍;新發病例空腹血糖過高者,也可一開始就用胰島素。

  (二)如空腹血糖>14 mmol/L宜首先采用胰島素治療,以迅速解除高血糖的毒性狀態,當空腹血糖降至11 mmol/L以下,自身胰島素分泌有所恢復時(可測C肽判斷)仍可改為口服降糖藥。對血糖很高的2型糖尿病患者一開始就用胰島素,患者往往難以理解,主要的顧慮是:1.一開始用胰島素病情肯定重;2.用了胰島素以後,會成瘾,就一直要用下去。事實上,新發血糖很高的2型糖尿病患者,在成功地控制了初始的高血糖後,用簡單的口服降糖藥,甚或單飲食療法加運動使血糖得到滿意的控制者並不少見,如患者非用胰島素不能控制血糖者,本身就說明其β 細胞功能已經衰竭。此點必須與患者解釋清楚。

  (三)單藥治療需根據血糖測定結果,每2~4周調整口服藥物劑量,可根據空腹、餐後血糖及HbA1c判斷,以期達到最大效應。如磺酰脲類,格列奈類胰島素促泌劑單獨應用可使HbA1c降低1.5~2.0%,二甲雙胍、格列酮類及α-糖苷酶抑制劑單獨應用HbA1c下降的速度和幅度可能略低,但這些藥物以不同的機制保護β細胞功能,使控制血糖的時間較長。不管用何單藥,均應盡量使血糖控制達標(見下)。

  (四)控制標准:

  美國糖尿病學會2002年制定了治療目標值:

  餐前血漿糖:5.04~7.28 mmol/L(90~130 mg/dl)

  睡前血漿糖:6.16~10.08 mmol/L(110~150 mg/dl)

  血紅蛋白(Hb)A1c: <7%

  若餐前血糖在控制目標范圍內,但HbA1c仍未達目標時,應測餐後1~2 h血糖,爭取使餐後血糖控制在10.08 mmol/L(150 mg/dl)以下。

  亞太地區(2002年)將血糖控制分為良好、一般和不良三級,其HbA1c分別為:<6.5%, 6.5~7.5% 和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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