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們在平時生活中,一定有很多關於疾病的疑問在心中吧。接下來請看下文詳細解說。
近些年來具有上述典型表現的糖尿病患者並不多見。妊娠期糖尿病的臨床表現就更不典型,且大多數人空腹血糖正常,容易漏診。因此,產科醫生會對所有24―28周孕婦進行50克葡萄糖負荷試驗,來篩查孕婦是否患有糖尿病。如果結果異常,會進一步做75克口服糖耐量試驗,根據結果確診。 由於症狀輕微,孕婦自身不易識別,因此具有下述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婦應警惕患病的可能性: 1、身體過胖者。若懷孕前體重指數在24以上(體重指數=體重公斤數/身高厘米的平方),應提高警惕。 2、年齡在30歲以上,尤其是35歲以上的孕婦。![]() |
妊娠糖尿病需及時“篩”出來及時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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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呼吁糖孕婦要少食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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