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臨床分類方法有多種。過去多采用以下分類方法:①根據病因臨床上可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兩大類。繼發性者原因較明確只占少數,原發性者原因和發病機理尚未明了,占臨床糖尿病人的絕大多數。②根據發病的年齡可分為幼年型(多在15歲以前發病)和成年型(多在40歲以上發病)兩大類。 ③根據病情的輕重可分為輕( 空腹血糖<11.1mmoL/L ),中(空腹血糖在11.1-16.6mmOL/L之間)重(空腹血糖>16.6mmOL/L)三型。④根據血糖波動情況可分為穩定型與不穩定型兩大類。⑤根據是否超過標准體征又分為肥胖型、消瘦型、正常型三類。目前采用的是1980年世界衛生組織糖尿病專家委員會的分型方案,除了胰島素依賴型(IDDM,Ⅰ型)和非胰島素依賴型(NIDDM,Ⅱ型)之外,還包括其他型(繼發性糖尿病)和營養不良性糖尿病(MRDM)。Ⅱ型糖尿病占發病的95%,為糖尿病的主要發病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