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2型糖尿病患者都同時存在不同程度的胰島素分泌受損和胰島素抵抗,因此,有些人認為,服用一種降糖藥物血糖控制不好,就再加用一種,兩種若仍不能達標,就三種甚至四種口服降糖藥物一起服用,以達到一個“累加效應”。
其實,這是一個很大的誤區。因為不弄清楚藥物的具體種類及相互作用,就盲目地增加口服藥,非但達不到增加藥效的作用,反而會使藥物的“副作用”得到累加。一般來說,同類藥物的降糖作用機制是相同的,原則上不宜聯用。若兩種同類藥物聯用,可能會引起彼此間競爭性抑制而“兩敗俱傷”,結果反而增加副作用,而不是加強降糖效果。
藥物聯合應用原則
目前臨床上,專家主張的藥物聯合應用原則一般是:同一類藥的不同藥物之間避免同時應用,不同類型的藥物可以兩種或三種聯用;不同類型藥物的降糖機制不同,合用可起到藥效互補的作用,從而通過不同途徑發揮更大的降糖作用。例如糖尿病患者使用類似“那格列奈(唐力)+二甲雙胍”等的不同類藥物聯合用藥,這兩種藥物聯合用藥後可使70%的患者糖化血紅蛋白達標。這種聯合用藥的模式即“基礎-餐時治療模式”,可以同時降低空腹血糖和餐後血糖,同時降低胃腸道的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