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降糖藥在用法上有何講究
科學用藥,往往能事半功倍。通常,磺脲類藥物應在餐前半小時服,諾和龍應於餐前即刻服;α-糖苷酶抑制劑與第一口飯嚼碎同服;雙胍類藥物對胃腸道有刺激,最好在餐後服用(注:二甲雙胍腸溶片對胃刺激較小,也可在餐前或餐中服用)。降糖藥物宜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加量。單味藥物療效不佳或是為了減少藥物副作用時,可酌情選擇作用機制不同的藥物聯合使用,但應避免同一類藥物之間聯用(如優降糖與達美康、二甲雙胍與苯乙雙胍)。另外,口服降糖藥有長、中、短效之分,長效制劑(格列美脲、瑞易寧、優降糖等),每日1~2次即可,中、短效制劑(達美康、美吡達、糖適平等),需每日服2~3次。還有,某些降糖藥物(如胰島素增敏劑)服至半個月才開始起效,一個多月以後才會達到最佳降糖效果,一些患者不了解這一點,往往服用幾天後見血糖、尿糖下降不理想,便認為所服用的藥物無效而換藥。注意:對於血糖的控制,不要急於求成、矯枉過正,嚴重低血糖的危害甚至比高血糖更大。
口服降糖藥效果越來越差是什麼原因
這種情況主要見於某些服用磺脲類藥物(如優降糖等)的病人,醫學上把這種現象稱為“磺脲類藥物的繼發性失效”。目前認為這是由於胰島β細胞功能進行性衰竭所致。這類病人的C肽測定結果往往偏低。臨床上遇到這種情況,可加用或改用胰島素治療。經過一段時間胰島素治療後,倘若胰島素β細胞功能有所恢復,也可試著停用胰島素,恢復口服降糖藥。
哪些情況下不宜口服降糖藥
除1型糖尿病之外,2型糖尿病如果經飲食控制、運動及口服降糖藥治療效果不佳或出現嚴重急性並發症(如酮症酸中毒、非酮症高滲昏迷等)、肝腎功能衰竭、應激狀態(如嚴重感染、創傷、大手術等)以及妊娠期間均應停用口服降糖藥,改用胰島素治療。
能否完全憑自我感覺或尿糖來調整用藥
不能。這是因為血糖高低與自覺症狀輕重或尿糖多少並不完全一致。有時血糖較高,卻未必有自覺症狀,甚至尿糖也呈陰性(主要見於腎糖閥增高的病人),因此,調整藥物劑量主要應根據血糖,其他均僅作參考,同時要注意排除某些偶然因素造成的血糖變化。注意,藥物劑量每次調整幅度不宜太大,以免引起血糖的大幅波動。一味地憑自我感覺加減藥物,不利於血糖的平穩控制,是糖尿病治療中的大忌。
血糖控制正常便可立即停藥嗎
不可以。糖尿病是一種慢性終身性疾病,絕大多數病人需要終生服藥。通過治療血糖降至正常以後,應繼續用藥維持。如血糖能長時間地穩定在理想水平,可試著在醫生指導下,逐步減少用藥劑量,甚至暫時不用藥。減藥或停藥並不意味著糖尿病已痊愈。更不能因此而放松飲食控制及鍛煉。停藥後要定期化驗血糖,如血糖再次升高,應重新開始服藥治療。
長期用藥安全嗎
只要嚴格掌握適應症、合理用藥,應當說是比較安全的。有些人片面地認為,凡是藥物,必有副作用,尤其是長時間服藥,勢必對肝腎功能帶來損害,因此,要麼不接受藥物治療,要麼不按醫囑,擅自減少用藥劑量和用藥次數。實際上,在臨床上使用的降糖藥,在藥典規定的劑量范圍內,是相對安全的,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率很低,往往在停藥後即可消失,不會給人體帶來嚴重的影響。我們不能因為有副作用而諱疾忌醫。高血糖得不到有效控制與服用藥物所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相比,前者的危害要比後者嚴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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