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降糖藥分五大類,每一類藥物又有若干種,其特點及適應證均不相同。而且每位糖尿病患者的病情也各不相同,因此,在選用降糖藥時,除了要對藥物本身有一定的了解以外,還要結合糖尿病患者的年齡大小、病程長短、血糖控制情況、體重胖瘦以及有無並發症及其他伴隨疾病等因素綜合考慮。
“好藥”必須具備四個條件:一是療效確切:二是對人體的毒性或副作用較小:三是價格合理:四是服用方便。
許多糖尿病患者就診時都希望醫生給自己開點“好藥”,有的甚至不管價格多貴,點名就要進口藥。在這些患者看來,價格貴的肯定比價格便宜的藥好,進口藥比國產藥要好,這些想法顯然有失片面。那麼,究竟什麼樣的藥物才算是“好藥”呢?
一般說來,“好藥”必須具備四個條件:一是療效確切:二是對人體的毒性或副作用較小:三是價格合理:四是服用方便。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藥物最終都要通過其作用對象??患者來發揮作用,所以,評價一個藥物好不好,除了藥物本身以外,關鍵還要看藥物是否適合患者的病情,適合的就是好的,拋開具體患者來評價藥物好壞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每種藥都有其長處,也都有其不足。比如說,降糖作用強的,引起低血糖的危險相對就大:不容易引起低血糖的,降糖作用就可能偏弱。再如,雙胍類藥物能夠抑制食欲,減少熱量攝人,這是它的“正作用”:但是如果這種藥物所引起的食欲下降過於明顯,以至到了惡心、嘔吐的地步,這就又成了它的“副作用”。所以,所謂的“好”與“不好”都是相對的,選擇藥物關鍵是要“對症”,而不應奢求一種對任何一位患者都合適的“好藥”。也不能輕率地認為“一分錢一分貨,便宜沒好貨”。
口服降糖藥分五大類,每一類藥物又有若干種,其特點及適應證均不相同。而且每位糖尿病患者的病情也各不相同,因此,在選用降糖藥時,除了要對藥物本身有一定的了解以外,還要結合糖尿病患者的年齡大小、病程長短、血糖控制情況、體重胖瘦以及有無並發症及其他伴隨疾病等因素綜合考慮。例如,老年人往往有不同程度的腎功能減退,容易發生低血糖,而低血糖對老年患者的危害較大。因此,老年糖尿病患者不宜選用強力降糖藥物(如優降糖),而應選用降糖作用緩和、對腎髒影響小的降糖藥,如糖適平、諾和龍等,以減少低血糖發生的風險。
再就是,好藥也不是“終身制”,隨著病程的延長,病情也在不斷的變化,例如,磺脲類藥物普遍存在藥物繼發性失效的問題,開始階段可能降糖效果很好,幾年以後,效果逐漸減退甚至完全失效。此時原來的好藥已經名不副實,如不作出及時調整,就會延誤治療耽誤病情。因此,患者要做個有心人,經常監測並掌握自己的血糖控制情況,並做好詳細記錄,以作為醫生調整用藥的依據。此外,患者在用藥期間,除了看降糖效果以外,還要留心藥物可能導致的副作用(如肝腎損害等),以確保安全有效。
除此之外,一般不主張患者自己根據藥品的說明書選擇用藥,而應該到正規醫院的內分泌或糖尿病專科醫生那裡定期檢查和調整治療方案。這是因為作為患者,很難真正理解藥品說明書上所說問題的內涵。比如,一些質量優良的藥物,其說明書對於藥物副作用的描述上可能相當仔細,但實際上,每一種副作用的發生幾率都極低:而有些廠家的藥品說明書在療效方面誇大其辭,卻對可能出現的副作用盡可能地少提或不提。因此,不能根據說明書上的副作用就將藥物打入冷宮。要想全面掌握利弊,選擇最適合您的藥物,應該找一位知識全面而又負責任的醫生來為您量體裁衣,提供合適的選擇和搭配。當然,患者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留神說明書中提到的問題會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並及時與醫生溝通,以達到理想的血糖控制,又避免副作用的發生,無疑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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