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外媒體報道,有超過1/3的2型糖尿病病人過早服用了口服藥進行治療。事實果真如此嗎?臨床上早期應用藥物治療糖尿病的目的何在?記者專門就此采訪了國內的糖尿病專家。
1/3的病人過早服藥?
英國廣播公司(BBC)新聞網日前報道,一項針對英格蘭西南地區650名2型糖尿病病人的調查顯示,有36%的病人在確診糖尿病的第一個月內,就已開始使用口服藥,而且有13%的病人在確診後的幾周時間內,就已服用了2種藥物。研究人員對這些數字十分驚訝。英國布裡斯托大學高級講師安德魯表示,一旦確診糖尿病,生活方式的改變應是首選治療策略。如果這一調整未能見效,可在第二個治療階段選擇服用二甲雙胍。來自英國糖尿病機構(DiabetesUK)的奧尼爾則認為,健康、均衡的膳食和體育鍛煉始終應作為糖尿病治療的基礎策略,而不僅僅是藥物治療。
如何選藥需區別對待
第二炮兵總醫院內分泌腎病中心主任李全民認為,早期用藥是否合理,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雖說是首次確診,但每個病人的病情都不同。如果病人的空腹血糖在7.0mmol/L~8.0mmol/L時,且體重肥胖時,臨床醫生一般會建議病人服用二甲雙胍,除非病人不耐受這種藥物。如果初診病人的空腹血糖已經很高,比如高達12.0mmol/L~13.0mmol/L,此時僅僅使用二甲雙胍顯然已不能達到治療效果。在這種情況下,病人就必須接受聯合用藥。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等病人的血糖降下來後,醫生會根據病人的實際情況酌情減藥。
據專家介紹,原來許多國外的糖尿病治療指南,大多強調對糖耐量損害的人群應進行生活方式的調整。如果患者通過生活方式的改變,確實可以改善病情,比如對於肥胖的患者,也可以考慮先進行生活方式的調整,觀察3個月。如果生活方式的調整仍不見效,再考慮應用藥物治療。目前推薦使用二甲雙胍。考慮到中國糖尿病患者的實際情況,可能有些病人還需要使用阿卡波糖。
早期用藥的幾個原因
“討論這個問題,關鍵要看醫生給患者用哪一類藥物”,李主任解釋說,“糖尿病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具體來說,血糖有一個正常的標准,還有一個糖尿病診斷指標,二者之間存在一個過渡階段。在這一點上,糖尿病與高血壓、血脂紊亂不同,後兩者的正常水平與異常水平之間的界限非常分明。”一般來說,如果血糖高於正常水平,但尚未達到糖尿病的診斷標准時,應屬於糖代謝異常。
目前來看,對於糖代謝異常的患者,也可以使用一些藥物進行干預,特別是二甲雙胍。為什麼要這麼做呢?首先,國內外已經做了很多研究,對糖代謝異常的人群進行藥物干預,可預防2型糖尿病的發生,降低其發生率。其次,糖尿病與其他疾病不同,在確診時是可以沒有任何明顯症狀的。但實際上,達到糖尿病診斷標准時,病人可能已經出現微血管並發症。第三,過去的糖尿病指南建議糖代謝異常的人群進行生活方式的干預。但實際上,生活方式往往不容易改變。換句話說,幾十年都保持某種生活狀態的人,如果突然告誡他們每天進行鍛煉,限制飲食,很多病人都無法做到。與其無法實現生活方式的改變,還不如直接使用藥物進行控制。當然,對於能夠改變不健康生活方式且能堅持的一部分人群,生活方式的改變即吃得少一點、活動多一點仍然是首選的治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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