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並糖尿病,是指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礎上出現合並妊娠症,或妊娠前為隱性糖尿病、妊娠後發展為糖尿病的情況。屬高危妊娠,對母兒均有較大危害。隨著妊娠的進展,胎盤會分泌越來越多的孕激素,由於該激素能夠升高血糖水平,因此相應的,母親需要注射更多的胰島素來控制血糖水平。但是,越是這個時候越要注意把握胰島素使用劑量。
什麼情況下孕婦該使用胰島素?
糖尿病專家介紹,妊娠期糖尿病孕婦一旦確診,並進行嚴格的飲食調整和適量的運動後,孕婦不感覺饑餓的情況下測定孕婦24小時血糖,包括夜間0點血糖,三餐前以及三餐後2小時血糖,以及各點的尿酮體,根據血糖和尿酮體監測孕婦的攝入能量及血糖控制水平,來決定是否需要加用胰島素。
妊娠期糖尿病血糖控制范圍如下:空腹血糖3.3~5.6mmol/l,夜間血糖3.3~6.7mmol/l,餐前血糖3.3~5.8mmol/l,餐後2小時血糖4.4~6.7mmol/l。但若血糖情況如下時應使用胰島素:經醫學營養治療和適量運動3~5天後,孕婦空腹血糖≥5.8mmol/l,或者餐後2小時血糖≥6.7mmol/l者。
下列情況更應盡快加胰島素將孕婦血糖盡快降到正常:①妊娠早期發現血糖明顯升高者。②gdm治療較晚,如孕32周,胎兒大於同胎齡兒者。
胰島素劑量計算
胰島素劑量隨妊娠月份增加而遞增,但至妊娠後期,胰島素需要量可能減少,特別在夜間,這可能與胎兒需要熱量增加有關,而非胎盤功能減退。諾和靈r可從6~8u起始,根據餐後2小時血糖調整劑量;睡前諾和靈n從8~10u起始,根據第2天空腹血糖調整劑量,根據前3天平均血糖值每3天左右調整1次,每次遞增2~4u。
預混諾和靈按照全天總劑量0.1~1u/kg(根據孕齡不同而異),體重以理想體重(身高-105)計算。早期妊娠:0.1~0.3u/(kg.d);孕24~31周:0.8u/(kg.d);孕32~35周:0.9u/(kg.d);孕36~40周:1.0u/(kg.d),早餐前占全天總量的2/3,晚餐前占全天總量的1/3;根據夜間和空腹血糖調整晚餐前或睡前胰島素的劑量。
專家提示,孕期在調整胰島素用量時,如持續增加胰島素的用量,但血糖沒有明顯下降趨勢時,再次考慮飲食調整和適當的運動鍛煉,同時可選擇性加用口服降糖藥。總之,胰島素是妊娠合並糖尿病孕婦首選的降糖藥物,如果應用不合理,同樣也會導致母兒的不良結局,所以產科醫師要在內分泌科醫師的指導下進行用藥。
診斷妊娠糖尿病為什麼要做糖耐量測試?
專家建議:孕婦可以使用中短效胰島素,不可使用口服降糖藥。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在妊娠期間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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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
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依據是什麼?糖尿病妊娠是指妊娠前已有糖尿病,即糖尿病人合並妊娠;而妊娠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