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孕婦都會有這樣的疑問,為什麼明明自己懷孕前是健康的,但還是會被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而為了寶寶的健康和成長,如何篩查妊娠期糖尿病也成為很多孕媽媽需要注意的事情。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在妊娠期間發生或發現的糖尿病或不同程度的葡萄糖耐量異常,也就是先懷孕,之後發生的糖尿病。孕婦本來沒有糖尿病,受孕以後,性激素分泌增多,它們在人體組織外周有抵抗胰島素的作用。隨著孕周的增加,不斷增多的雌、孕激素可促使機體分泌更多的胰島素保持正常的糖代謝。由於個體差異,並不是所有人的胰島都有那麼好的代償能力,對於代償能力不好的人,可能會表現出糖代謝異常,或者胰島素敏感性不夠,妊娠可促使隱性糖尿病變為顯性。
診斷妊娠糖尿病必須做糖耐量測試
妊娠期糖尿病多發生在婦女妊娠的中晚期,且患者的空腹血糖多是正常的,因此應該進行葡萄糖耐量試驗檢查,做此項檢查最理想的時間是妊娠的第24~28周。在此期間,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婦75%以上都可被確診。
部分得了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婦可能會出現典型的糖尿病症狀:三多一少(多飲、多食、多尿、體重減輕)。但是也有很多沒有任何症狀,甚至連空腹血糖都沒有異常。只有在進行糖耐量測試時,血糖濃度才會高於正常水平。所以,妊娠糖尿病主要靠檢測血糖來診斷。
哪些孕婦需要篩查?
具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婦,應及時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的篩查:年齡在30歲以上、妊娠前就肥胖的孕婦、妊娠期體重增加過多、有糖尿病家族史、生過巨大胎兒和出現過不明原因的死胎、早產、新生兒死亡、習慣性流產、羊水過多,多產婦以及發生過反復的真菌感染等情況的孕婦。如果你屬於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婦,那麼在你妊娠後第一次到醫院檢查時就應進行篩選試驗。
需要注意的是,孕前檢查過關並不代表安全警報解除。懷孕期間飲食、環境、代謝、心理等方面的影響因素較多,妊娠期糖尿病又無明顯症狀自查。因此孕婦應當定期進行血糖檢查,存在家族史的更應注意排查。
正確認知妊娠糖尿病
妊娠期間的糖尿病有兩種情況,一種為妊娠前已確診患糖尿病,稱“糖尿病合並妊娠”;另一種為妊娠前糖代謝正常或有潛在糖耐量減退、妊娠期才出現或確診的糖尿病,又稱為“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前無糖尿病症狀,家族也無糖尿病史,這種妊娠期才出現的糖尿病症狀就稱之為妊娠期糖尿病。
對於患有糖尿病合並妊娠的孕婦,要積極配合醫生治療,定期檢查血糖保持血糖平穩,控制在正常范圍內。除此之外一定要加強用藥安全,為保證胎兒的健康發育,一定要使用國家批准認證的胰島素。
首先要有正確的認識,妊娠糖尿病不完全同於常見糖尿病,該病一般會隨孕期結束而痊愈,所以孕媽媽不必有太大心理壓力。由於每個人的患病情況不同,一定要遵守醫囑,按照醫生的要求控制飲食和增加運動。
保持平常心,也無需用談虎色變的心態對待妊娠期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