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病人妊娠時如何飲食治療
糖尿病病人妊娠時,血中葡萄糖不但要供應自體需要,還需保證胎兒生長發育,故母體血糖利用增加,所以其飲食管理要求與其他類型糖尿病有所區別。飲食治療原則是既要保證孕婦和胎兒的營養要求,又要有效控制高血糖,以保障胎兒的正常生長發育。
由於妊娠的特殊性,妊娠期間糖尿病婦女的飲食管理,不像其他糖尿病病人那樣嚴格控制,可適當放寬。一般在其他類型糖尿病病人飲食控制的基礎上提高20%-30%,原則是保證正規妊娠期間體重增加不超過9千克。體重增加不宜過快,一般保證每個月增加1-2千克即可。在妊娠的後3個月,體重增加的速度可加快,大約每周0.5千克左右。在妊娠期間出現體重增加過快、體重不變或減輕時,應及時向醫生咨詢,以調整飲食量。
妊娠全過程分為三期:妊1期為懷孕第一階段,即懷孕後頭3個月;妊2期為孕後4-6個月;妊3期為妊後7-9個月。在妊1期為胎兒神經發育期,若血糖控制差,胎兒易發育成畸形,加上胎兒所需能量少,故仍需嚴格控制飲食,但不易控制過低,我國營養學會推薦的熱能供給量是妊1期與未懷孕前相同,遵循糖尿病的一般飲食原則與要求即可。進入人2期以後,由於胎兒生長發育較快,對熱能的需求量顯著增加,每日所需總熱能可按孕前每公斤標准體重30-40千卡供給。糖尿病婦女肥胖者,妊娠期間禁止減體重,但可根據孕婦體重增加情況對熱能進行必要的調整。妊3期全日總熱能控制在1800-2200千卡。此期間碳水化合物進食量不能太少,否則不利於胎兒生長發育,每日主食不得低於300克,有的甚至400克,約占總熱量的50%-60%。
患糖尿病時蛋白質代謝異常,蛋白質分解增加,氮丟失增多,其次要滿足孕婦及胎兒生長發育的需要,故蛋白質供給較正常孕婦要增多。中國營養學會推薦妊2期蛋白質供給量比孕期增加15克,妊3期增加25克,或沒公斤體重給予1.5-2.0克,每日100-110克為宜。蛋白質供熱能約占總熱量的20%-25%,其中優質蛋白至少占1/3以上。脂肪供給量約占總熱能的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