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是由糖代謝紊亂而引起的。一時進食的糖類過多,或注射大量葡萄糖液以後,可以暫時出現糖尿;當肝髒功能受到嚴重損害,血中的葡萄糖不能經過肝髒加工而貯存起來,會使血糖和尿糖都升高。所以,診斷糖尿病根據各項檢驗項目來判定。
糖尿病主要的檢驗項目有哪些
1.血糖(GLu):指血中的葡萄糖含量。正常空腹血糖參考值為3.9-6.1毫摩爾/升(或70-110毫克/分升)。空腹血糖增高是診斷糖尿病的主要依據。
2.葡萄糖耐量試驗(GTT):是檢查胰島細胞對血糖調節機能的狀況,特別是對隱性或可疑的糖尿病患者有效。正常食入糖以後,血糖高峰值多出現在半小時,少數在1小時,不超過8.9-10.0毫摩爾/升;2小時恢復到食入糖以前的水平。如果食入糖後血糖超過10.0毫摩爾/升,2-3小時後仍不恢復正常,則為異常。
3.糖化血紅蛋白(GHb):是指結合了糖的血紅蛋白,正常值為血紅蛋白總量的4%-6%。糖尿病人的含量可較正常值高2-4倍。經治療控制病情後,GHb含量在2個月左右可降至正常。這項測定可反映近2個月血糖的總變化,有助於判斷疾病的控制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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