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病因至今還不明朗,但是醫學上對於該病的診斷多是以血糖來進行判斷的,血糖即血液內的葡萄糖,是肌體的能源之一。正常成人的血糖水平是:空腹血糖(FBS):3.6-6.1mmol/L(69-109mg/dl),餐後2小時血糖:3.6-7.7mmol/L(65-139mg/dl)。
一般來說,糖尿病患者的血糖與正常人相比的話會有以下區別:
1.有症狀為:空腹血糖≥7.0mmol/L,或者在平時任何時間血糖≥11.1mmol/L即可診斷為患病。
2.有症狀而血糖沒有達到上述標准,應該再作糖耐量試驗。成人空腹口服葡萄糖75g後2小時測血糖,如果血糖≥11.1mmol/L(200mg/dl)即可診斷為患病。血糖<7.8mmol/L(140mg/dl)為正常。血糖在7.8-11.1mmol/L(140-200mg/dl)之間,為糖機時量減低。
3.無症狀,除上述兩項診斷標准外,尚需另加一些標准以確定診斷。以下可診斷為患病
①口服葡萄糖75g後1小時測血糖,如果血糖≥11.1mmol/L(200mg/dl)。
②另一次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
③另一次空腹口服葡萄糖75g後2小時測血糖≥11.1mmol/L(200mg/dl)。
以上就是利用血糖來診斷糖尿病的方法,人們在平時要多注意自己血糖,爭取將它控制在正常的水平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