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糖監測
*糖化血紅蛋白水平測定:診斷時的水平可以推測近3個月的血糖水平,幫助判斷妊娠期糖尿病的類型和程度,對糖尿病合並妊娠更有參考價值。在孕期中每1-2個月重復進行測定,可以幫助判斷治療效果。
*動態血糖監測:特別提倡的是,孕婦在家裡自行進行血糖監測,其效果要比間斷的門診監測要好。雖然尿糖監測對妊娠期糖尿病沒有多少意義,但在治療中要注意對尿酮體進行監測。
2.血壓和尿蛋白監測
孕期進行血壓和尿蛋白監測,可以及早發現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盡量避免妊娠糖尿病。
3.胎兒畸形監測
對於胎兒畸形的監測,同非糖尿病孕婦一樣,但尤其是要注意加強心髒畸形的監測。
4.胎兒宮內發育監測
進行B超定期監測,尤其是皮下脂肪厚度測定,有助於盡早發現巨大兒。目前,對胎兒腹圍的測定對發現巨大兒也較有意義。
5.胎兒宮內缺氧監測
孕婦除了自己數胎動外,還應該加強胎心監護。據病情在妊娠28周後,即應該開始定期進行NST監測。如果血糖控制得理想,從妊娠34周開始至妊娠36周後,最好每周監測2次。
6.胎兒肺成熟度監測
如果胎兒處於高胰島素血症狀態,胎兒的肺表面活性物質分泌減少,會導致胎兒肺髒成熟推遲。但若血糖控制得理想,胎兒肺髒在妊娠38周後基本成熟;如果血糖不穩定,需要提前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