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懷孕的准媽媽來說,“吃”是最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蛋糕、漢堡、冰激凌……生怕餓著肚裡的寶寶。因此許多人就認為懷孕時血糖偏高是理所當然的事,不用刻意控制,更不用說進行藥物降糖了。然而事實上,隨著孕婦血糖水平升高,巨大兒、剖宮產率、新生兒低血糖、高胰島素血症等風險也隨之遞增。
24周檢查,不宜早更不能晚
大多數疾病都追求早檢查,但對於妊娠期糖尿病並不適用。血糖只有當患者懷孕24周時才出現端倪。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婦產科楊慧霞教授表示,很多孕婦在懷孕的時候可能已經有了糖尿病,但是她沒有做過血糖檢查。所以在第一次做產前檢查的同時,需進行一次空腹血糖的檢測。倘若發現血糖水平已經達到非孕期糖尿病診斷標准,就應該診斷為孕前的糖尿病。而如果在早期血糖正常,但隨著妊娠周數的增加,代謝負擔越來越重,到24周以後出現糖代謝紊亂,這時候才可以通過實驗來確定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然而,很多患者來就診的時候,往往已經超過28周了,對孕婦及胎兒威脅指數大幅提高。
也有患者會選擇在24周前做檢查,但這樣只能診斷出孕前的糖尿病,如果患者檢查下來血糖正常反而會令她忽略妊娠期糖尿病的威脅。
此外,鑒於多數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產後血糖會恢復正常,所以楊慧霞教授建議患者產後6-12周期間再進行一次血糖的檢測。如果血糖已經正常,那就能確定是懷孕所導致的妊娠期糖尿病,但這類患者將來發生2型糖尿病的機會會明顯增加,因此,每3年還要進行一次糖尿病方面的檢測,及早發現是否轉為2型糖尿病。而一旦患者在產後6-12周之後進行檢查時,其血糖仍然異常,則需盡快地轉到內分泌進行治療。
血糖難控制,需及早藥物施治
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標准降低了,因此血糖控制的管理標准也應該更加嚴格。楊慧霞教授表示,患者在進行飲食管理時,應以能提供足夠熱量、合理營養又不容易引起饑餓感及餐後高血糖的食物為主。最好把餐前血糖控制在5.3以下,餐後在7.8以下,2小時以後也不要超過6.7。如果患者在孕前就患有糖尿病,則餐前血糖最好在5.4以下,但是不要低於3.3,警惕發生低血糖,餐後最高不要超過7.1。同時,應當以不導致胎兒宮內窘迫與發育遲緩發生、不引起宮縮出現、母體心率不大於規定心率為原則,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適量運動。
然而,一旦飲食和運動無法控制血糖,則應及時采取藥物治療方案。楊慧霞教授指出,我國妊娠期糖尿病治療規范要求飲食運動控制3-5天後仍然不能將血糖控制達標,就要起始胰島素治療。但許多患者顧慮到胎兒而不敢用藥。其實,由於胰島素是大分子物質,並不會通過胎盤對胎兒造成影響,是比較安全的治療選擇,如目前臨床應用比較多的諾和銳(門冬胰島素),起效快且作用持續時間較短,能提供更穩定的血糖控制,降低低血糖發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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