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並糖尿病,包括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礎上合並妊娠(亦稱為糖尿病合並妊娠,即DM)以及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dinabetesmellitus,GDM)。GDM是指妊娠期首次發生或發現的糖尿病,包含一部分妊娠前已患有糖尿病但孕期首次被診斷的患者。1979年世界衛生組織將GDM列為糖尿病的一個獨立類型。
當前,國內外GDM、妊娠期糖耐量受損(GIGT)的診斷標准不統一,我國尚缺乏妊娠合並糖尿病的治療規范。為此,中華醫學會婦產科學分會產科學組和中華醫學會圍產醫學分會妊娠合並糖尿病協作組,起草了《妊娠合並糖尿病臨床診斷與治療推薦指南》,供臨床醫師參考。 篩查方法簡便易行,篩查方法很簡單:孕婦喝50克葡萄糖之後測血糖——50g葡萄糖負荷試驗(GCT)。具體方法是: 一、50gGCT的時間 所有非糖尿病的孕婦,應在妊娠24~28周,常規做50gGCT。具有下述GDM高危因素的孕婦,首次孕期檢查時,即應進行50gGCT,此階段血糖正常者,妊娠24周後重復50gGCT。GDM的高危因素包括: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多囊卵巢綜合征患者,早孕期空腹尿糖陽性、巨大兒分娩史、GDM史、無明顯原因持多次自然流產史、胎兒畸形史、死胎史以及足月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分娩史等。特別要強調的是,有高危因素者孕期應及早接受50gGCT,以便及時診斷。 二、50gGCT的方法 喝葡萄糖要不要空腹喝?什麼時候喝?指南規定,隨機口服50g葡萄糖(溶於200ml水中,5分鐘內服完),服糖1小時抽取靜脈血或微量末梢血糖,檢查血糖。 血糖≥7.8mmol/L(140mg/dl)為50gGCT異常,應進一步行75g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50gGCT1小時血糖≥11.1mmol/L(200mg/dl)的孕婦,應首先檢查空腹血糖(FPG),FPG≥5.8mmol/L(105mg/dl),不必再做OGTT,FPG正常者,盡早做OGTT檢查。![]() |
妊娠期糖尿病人如何控制血糖
按照嚴格的醫學分類來說,妊娠期糖尿病可分為“妊娠糖尿病(GD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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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媽媽夏季謹防妊娠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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