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是指懷孕前未患糖尿病,而在懷孕時才出現高血糖的現象,其發生率約百分之一到三。篩檢的方法是在懷孕二十四到二十八周之間,喝五十公克糖水,一小時後驗血糖,若血糖數值超過標准,則須進一步做一百公克耐糖測試。若經過醫師為妊娠糖尿病患者,首先須向營養師作營養咨詢,提供正確的飲食方式,並做適量的運動。少數患者經過上述方法仍無法將血糖控制好,此時須予以注射胰島素。如此可以預防巨嬰症,讓您能夠順利的生產。
妊娠糖尿病是糖尿病的一種特殊類型。指確定妊娠後,若發現有各種程度的糖耐量減低或明顯的糖尿病,不論是否需用胰島素或僅使用飲食治療,也不論分娩後這一情況是否持續,均可認為是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的發生率為1~6.6‰。國內發生率<1%。妊娠糖尿病分娩數占總分娩率0.64%。 妊娠糖尿病系高危妊娠,它嚴重危害母兒的健康。在胰島素問世之前母體死亡率27~30%,胎兒圍產期死亡率>40%。胰島素問世後尤其圍產醫學開展以來,圍產死亡率已明顯下降。 妊娠糖尿病(GDM的診斷建議) ·孕期內宜作OGTT篩查糖尿病(C) ·GDM婦女產後6~12周重復OGTT以篩查糖尿病,並在以後定期隨診,篩查是否發 生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E)8Z+k0PA*HR*m|#s-t 在孕婦第一次產前檢查時就應進行GDM的危險評估,孕婦有GDM高危因素的臨床特征及明顯肥胖,有過GDM病史或生產大於孕齡的新生兒、尿糖陽性、PCOS或糖尿病家族史,均應盡快測血糖,如果FPG≥126mg/dl(7.0mmol/l)或任意血糖≥200mg/dl(11.1mmol/l),需盡快於次日重復檢查以確定診斷,除非病人已有明顯的高血糖症狀,如果第一次檢查排除GDM需在孕24~28周間按下列兩種方案之一進行復查。 一步法:做葡萄糖100gOGTT。 兩步法:先做50g葡萄糖負荷後1h血糖篩查試驗,血糖值超過者再做100gOGTT。兩步法結果80%GDM血糖≥140mg/dl,90%GDM血 糖≥130mg/dl。 100gOGTT診斷標准:空腹≥95mg/dl,1h≥180mg/dl,2h≥155mg/dl,3h≥140mg/dl。試驗需過夜空腹8~14h,診斷也可用75gOGTT2h結果,但此結果對發現危險嬰兒或母親不如100gOGTT3h結果更可靠。 對低危者不需作血糖檢查: ·年齡<25歲 ·妊娠前體重正常 ·為糖尿病患者率低的民族 ·1級親屬無糖尿病者 ·無糖耐量異常者 ·無產科異常病史 因為GDM婦女發生糖尿病的危險增加,必須產後6~12周和以後定期進行糖尿病篩查。
妊娠糖尿病對母嬰危害大需警惕!
妊娠糖尿病指以往無糖尿病亦無糖耐量降低的婦女,在妊娠期間初次診斷的葡萄糖不耐受。妊娠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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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媽媽該怎樣預防妊娠期糖尿病
糖尿病患者們在平時生活中,一定有很多關於疾病的疑問在心中吧。接下來請看下文詳細解說。 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