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糖友在治療糖尿病的過程中對血糖的控制要求非常嚴格,認為血糖控制越低越好,比如空腹要求控制在5.0mmol/L,餐後兩小時血糖控制在7.0mmol/L以下。血糖血糖水平高固然是不好的,但是過分控制血糖,很容易反復出現低血糖,使重要髒器如心腦腎缺乏能量供應,導致器官功能損傷,甚至引起昏迷。嚴格控制血糖雖然有益處,但低血糖的風險也隨之加大,而嚴重的低血糖甚至比高血糖危害更大。
不同人群的血糖控制標准
1.一般成年糖尿病患者
空腹血糖4.4~6.1mmol/L,餐後2小時血糖4.4~8.0mmol/L,糖化血紅蛋白小於6.5mmol/L。
2.兒童糖尿病患者
由於兒童的飲食一般不規律,也缺乏對低血糖的應對方法,過於追求血糖達標可能會導致營養攝入不足,影響生長發育。因此兒童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標准可以放寬到餐前5.0~10.0mmol/L。
3.糖尿病孕婦
高血糖對孕婦及胎兒都會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孕婦的血糖水平一定要嚴格控制,睡前血糖不超過5.5mmol/L,餐後1小時不應超過7.8 mmol/L,餐後2小時血糖不應超過6.6 mmol/L。
4.老年糖尿患者
老年糖尿病患者低血糖的風險更大,可在沒有明顯低血糖先兆的情況陷入昏迷狀態,低血糖甚至會導致腦卒中或心肌梗死,因此老年患者的標准也相對寬松,只要空腹血糖不超過8.0mmol/L,餐後2小時血糖不超過12.0mmol/L就可以了。
5.有嚴重並發症的糖尿病患者
對於有嚴重慢性並發症的患者,如脆性糖尿病、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晚期癌症患者,血糖控制水平也適當放寬,只要空腹血糖不超過8.0mmol/L,餐後2小時不超過11.0mmol/L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