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社會上流行著這樣一種觀點,即2型糖尿病在剛得病或即便是血糖控制還好的情況下,由於顧慮藥物的肝腎毒性,也應該停用口服藥物,越早使用胰島素越好。尤其是2007年年底,某家報紙刊出了二甲雙胍損傷肝腎的所謂專家共識後,很多原來使用二甲雙胍使血糖控制良好的患者也紛紛要求醫生換掉二甲雙胍。結果血糖上升,經過幾個月的波折後,最終還是單獨或聯合使用二甲雙胍把血糖控制穩定了。
當然,作為任何一種口服藥,多數都需要在肝髒代謝,經肝髒或腎髒排出。肝腎是必經之路。但我們並不能據此就斷言,經過必然會損傷。就如吃飯都需要經過胃腸道,我們不能斷言由於需要長年累月每天每頓吃飯,這些飯食必然會損傷我們的胃腸道一樣。從理論上有這種可能,但發生與否還主要取決於個人的胃腸道有無疾病。換句話說,黃鼠狼專咬病鴨子,藥物產生肝腎損傷的情況多發生在本身就存在肝腎疾病的患者。而有肝腎疾病的患者在普通人群中所占比例並不大。而且多數這類患者發生肝腎功能的進一步異常多發生在服藥後的1-3個月內,因此已經長期服用二甲雙胍的患者,多次查肝腎功能未見異常,多不必顧慮長期服藥損傷肝腎的可能,再者,即使真的是藥物損傷了肝或腎髒,一旦發現並停藥,肝腎功是可以逆轉和恢復的。無論怎樣,斷言任何藥物都"有毒",必然會損傷肝腎而一概停用,這一說法主觀想像的成分較多。據此而停藥,可能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
基於上述觀點,斷言口服降糖藥有害,應盡早使用胰島素的說法欠妥當。其理由有
1. 2型糖尿病多數人(超過70-80%)都存在胰島素抵抗,他們自身產生的胰島素水平並不低,只是在餐後短時間內不能及時從胰腺釋放出來,而導致餐後高血糖。
2.目前沒有證據證明長期使用胰島素對延長壽命,預防大血管並發症有益(在血糖很高時短期使用有益已被證實)
3. 對於肥胖的2型糖尿病患者過早使用胰島素,單純使用胰島素,常常使患者體重進一步增加,造成越打越胖,越胖需要的量越大的惡性循環。
因此,糖尿病早期患者應該在注意飲食和運動調節的前提下,在醫生的指導下,合理、科學地使用口服藥(如果非藥物治療不能控制好血糖的話),如果在重病、急症狀態或血糖很高時,可以考慮短期使用胰島素。
糖尿病的治療,也需要貫穿哲學思路,最忌絕對化、極端化和一成不變的一刀切思想。看來要做一名好大夫,首先應該懂一些哲學才對,觸類旁通,萬物皆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