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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用藥 三四個月需做評估和調整

  

        1型糖尿病患者在發病之初就需用胰島素治療,而2型糖尿病超過70%-80%都存在胰島素抵抗,他們自身產生的胰島素水平常常並不是很低,只是在餐後短時間內不能及時從胰腺釋放出來,而導致餐後高血糖。

  “2型糖尿病患者,臨床上應考慮首選口服藥降糖,除非在重病、急症狀態或血糖很高時,可以考慮短期使用胰島素。”北京協和醫院內分泌科副主任醫師李文慧說。

  聯合用藥

  藥效更大副作用更小

  李文慧介紹,目前最常見的降糖藥有五大類,分別是雙胍類、磺脲類、α-葡萄糖苷酶抑制劑、格列酮類和腸促胰島素類的口服藥或針劑。與單一用某種藥相比,降糖藥常常需要聯合用藥,尤其是在某一種藥單獨使用超過最大劑量的半量以上,仍不能達到良好血糖控制時。在聯合使用降糖藥時,每種藥物的劑量都不必用到最大,常常是藥效最大化而副作用相對比較小的一種方式。即便隨著病程的增長,可能這些藥都需要加量,但仍然是聯合用藥的效果大於單一用藥。

  臨床上,最常用的是雙胍類、阿卡波糖和磺脲類的聯合使用。在目前的營養和活動條件下,60%-70%的糖尿病患者是胖或至少不瘦的病人,考慮到他們的胰島素並不是很缺乏,如果血糖不是太高,這部分人群在用藥時首選二甲雙胍和/或阿卡波糖。如果這些患者早期血糖較高,比如糖化血紅蛋白高於8.5%,或者空腹血糖超過10mmol/L、餐後血糖在15mmol/L以上,在用二甲雙胍和/或阿卡波糖三個月之後還沒有達到空腹7mmol/L之內、餐後10mmol/L之內,或糖化血紅蛋白7.5%以內,就可以加用促胰島素分泌劑,如磺脲類或格列奈類藥物。

  血糖監測是

  用藥評估和調整的基礎

  李文慧說,基本上,大多數糖尿病患者每月到醫院開藥,但並不是每次都需要做藥物的調整。一般認為,隨著季節變化,患者最好每三四個月找大夫做一次用藥的評估和調整。及時調整降糖藥,是為了合理用藥,預防遠期並發症,提高生活質量,延長壽命,從近期來說,關系到病人身體的舒適度和狀態。

  “如果找醫生調整藥物,患者沒有提供充分的血糖數據,比如全天的血糖譜(即全天每餐前和每餐後2小時以及睡前,必要時還需要偶爾查一下夜間2-3點的血糖,共計7-8點),而只是提供一兩個點的血糖,這時調藥是有風險的,可能合適,也可能不合適。”

  李文慧建議,糖尿病患者在找大夫調藥時,需給醫生提供三個月的平均血糖即糖化血紅蛋白情況,血糖穩定情況下,也至少每一到兩周提供1天的的全天血糖譜。

  “降糖藥對糖尿病的控制有一個階梯效應,這個台階一般出現在用藥三年後,最多不超過五年。也就是說,原來單一用藥或組合用藥對血糖控制即便很好,但隨著病程延長,加上患者本身胰島功能的逐漸衰退,不可避免地需要把藥物加量或加藥。如果用到一定程度,口服降糖藥的效果不理想了,可能就需要考慮部分聯合使用胰島素。”

  肝腎功能損傷

  多發生在服藥3個月內

  有人做過調查,發現一天吃一次藥,患者依從性可以達到80%,一天吃兩到三次藥,依從性只有50%-60%。而根據我們隨診的觀察,發現病人的依從性跟他們對藥物的理解和副作用的顧慮有很大關系。有時患者表面上是忘吃了,但潛意識中他並不覺得需要吃或者根本不想吃。

  李文慧解釋,作為任何一種口服藥,多數都需要在肝髒代謝,經肝髒或腎髒排出。肝腎是必經之路。但並不能據此斷言經過必然會損傷。一般而言,藥物產生肝腎損傷的情況多發生在本身就存在肝腎疾病的患者。而且多數這類患者發生肝腎功能的進一步異常多發生在服藥後的1-3個月內,因此已經長期服用二甲雙胍或其他降糖藥的患者,多次查肝腎功能未見異常,不必顧慮長期服藥損傷肝腎的可能,再者,即使真的是藥物損傷了肝或腎髒,一旦發現並停藥,多數情況下肝腎功是可以逆轉和恢復的。

  “糖尿病是終身病,患者對疾病和藥物的了解是非常必要的,只有這樣才能適時適量地調整用藥,並長期堅持用藥。藥物既要調整也要堅持。是在調整中堅持,也是在堅持中調整。患者在明了藥物作用,並跟醫生請教和討論後,有一定自行調藥的自由度。比如如果發生了低血糖應該知道主要可能是哪個藥需要減量。因此患者在明了醫生本次所開藥物的劑量後,最好問一句如果血糖不合適,自己調整藥物的自由度有多大,應該以調整哪個藥為主。還有一個就是要明了自己所用降糖藥的長期收益和可能副作用,否則也不容易堅持,而這是在糖尿病患者中需要普及的糖尿病教育內容的一部分。”李文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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