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前已知患有1型或2型糖尿病,稱為糖尿病合並妊娠;而在懷孕期間發生或第一次發現有葡萄糖耐量損害的,稱為妊娠糖尿病(GDM)。在妊娠前及妊娠中良好控制血糖,可顯著減少胎兒畸形的發生,同時降低預產期並發症的發生頻率。
確診後首先進行飲食治療
一旦診斷妊娠糖尿病,必須開始治療。首先是飲食治療。飲食量必須足夠滿足母親和胎兒的需要,既不能使血糖過高導致胎兒畸形,又不能造成饑餓性酮症。一般每日熱量以30-35千卡/千克計算,其中碳水化合物占50%-55%,脂肪25%-30%,蛋白質20%-35%,同時補充元素鈣400毫克/天,元素鐵30-60毫克/天,葉酸400-800克/天及多種維生素。飲食的攝入應該分成多餐(比如早餐、加餐、午餐、加餐、晚餐、睡前加餐),這樣可以避免餐前低血糖及餐後高血糖。孕婦體重每周增加應<1.5千克,若通過飲食治療空腹血糖>5.8mmol/L或餐後2小時血糖>7.8mmol/L,則應開始胰島素治療。
降糖只能選擇人胰島素
因為糖尿病孕婦口服降糖藥物有可能使胎兒致畸,所以一般認為妊娠期間的降糖藥物只能選擇人胰島素,同時可以避免動物胰島素結合抗體的形成,對胎兒產生不良影響。目前的研究一般不主張妊娠糖尿病婦女使用人胰島素類似物。有部分患者會產生胰島素抵抗,這時最好找經驗豐富的糖尿病專家確定治療方案。
胰島素用量早期偏少、中後期增加
妊娠糖尿病的發生與妊娠時一些抗胰島素的激素如腎上腺皮質激素、人類胎盤泌乳素、雌激素、孕激素等分泌增多有關。這些激素會影響胰島素與特異性胰島素受體的結合,使胰島素不能正常發揮作用,導致血糖代謝異常,這一影響隨著孕周數增加作用增強。所以在使用人胰島素治療妊娠糖尿病和糖尿病合並妊娠時,妊娠早期人胰島素用量要偏少,這與孕婦早期的早孕反應、進食量減少也有很大關系。隨著孕周的增加,人胰島素的用量也要隨之增加,用量較非孕期需增加2-4倍,這樣才能很好控制血糖。在胰島素治療過程中,還應該監測糖化血紅蛋白,了解血糖控制情況。產婦分娩結束後,抗胰島素的激素水平迅速下降,胰島素的用量也會很快下降,多數妊娠糖尿病患者分娩後胰島功能足夠應付正常代謝需要,可以停止使用胰島素。原有1型或2型糖尿病產婦的胰島素用量,一般會恢復到懷孕前的水平。
產後要進行重新診斷分類
妊娠糖尿病的產婦最好選擇在孕38周後進行分娩。剛分娩的新生兒很容易發生新生兒低血糖症、新生兒低鈣血症和低鎂血症,產婦和產科醫生應密切注意。診斷為妊娠糖尿病的產婦,應在產後6周做一次口服75克葡萄糖耐量試驗,進行重新診斷分類,如果正常,以後每3年檢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