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護理注意事項
1、中止妊娠:重症糖尿病孕婦,不僅胎嬰兒死亡串及畸形率增高,嬰兒智力可發生低下面且孕婦本人預後也較差,不應繼續妊娠,孕早期應作人工流產,晚期應作引產。
2、定期產前檢查:對新發現的糖尿病應作詳細檢查,講解有關知識。在妊娠28周前每兩周檢查1次,28周後每周1次。從第34周開始監護,每次查血糖、團體、尿蛋白、血紅蛋白、眼底變化情況、B超檢查胎兒發育情況,有否疇形,並測定尿中雌三醇(E3)以了解胎盤功能,如胎盤胎兒均正常,可以延續到自然分娩,如示功能不好,即應考慮剖腹產,一般選擇在37~38周施行。
3、控制飲食:孕婦飲食限制不宜過嚴,一般主食每天300~400克(6~8大兩),熱卡按每天每公斤體重125.5~146。4千焦(30~35卡)計算,其中碳水化合物每天不少於250克,蛋白質每天每公斤體重1.5~2.0克。為了避免空腹時饑餓狀態,最好每天分4~6次進食,少量多餐,晚上臨睡前必須進食1次,以免夜間或清晨出現低血糖。有水腫者要限制鹽。要求妊娠期體重增加不超過9千克,或每月體重增加不超過1.5千克,並不發生低血糖及酮症。
4、藥物治療:孕期一般不用口服降糖藥,因磺脲類降糖藥可通過胎盤到達胎兒。導致胎兒低血糖,並有誘發胎兒多種疇形的危險。雙胍類降糖藥尤其是降糖靈,可引起胎兒乳酸中毒。胰島素不通過胎盤,可使用胰島素控制血糖。不主張常規使用胰島素,如空腹血糖<5.23毫摩爾/升(105毫克/分升),餐後2小時血糖<6.66毫摩爾/升(120毫克/分升),可以不用。如血糖水平經飲食控制不滿意者,空腹血糖>6.66毫摩爾/升(120毫克/分升),則應給予胰島素治療。妊娠早期胰島素需要量較妊娠前約減少1/3,妊娠中期胰島素需要量逐漸增多,到妊娠後期用量可較妊娠前增加2/3以上。胰島素劑型可用短效、中效或短、長效胰島素混合注射,每天分2—3次注射。控制指標為:空腹血糖不超過5.55毫摩爾/升(100毫克/分升)[孕期正常值為3.3~4。4毫摩爾/升(60~80毫克/分升)],尿糖不超過1個加(十)號,24小時尿糖定量在15克左右,糖基化血紅蛋白小於7%,不出現低血糖及酮症酸中毒。
防止妊娠糖尿病操控飲食是要害
妊娠糖尿病是指妊娠期初次發作或發現糖代謝反常,是妊娠期特有的與非妊娠期的糖尿病不是一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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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是怎麼樣的?
研究院(NIH)發布妊娠期糖尿病(GDM)診斷聲明,建議診斷GDM仍需分兩步走:先做50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