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典型症狀是“三多一少”,即吃的多,喝的多,尿的多,而體重減少。但妊娠期糖尿病則缺少上述的表現,且大多數人空腹血糖正常,這是導致漏診、誤診的重要原因。
所以,產科醫生會對24―28周孕婦進行50克葡萄糖負荷試驗,來篩查孕婦是否患有糖尿病。如果結果異常,會進一步做75克口服糖耐量測試,然後再根據結果來確診。妊娠糖尿病症狀不明顯,有下面高危因素的孕婦就需要格外警惕了:
1、身體過胖者。若懷孕前體重指數在24以上(體重指數=體重公斤數/身高厘米的平方),應提高警惕。
2、年齡在30歲以上,尤其是35歲以上的孕婦。
3、家族中有糖尿病患者,尤其是父母和兄弟姐妹中有糖尿病患者時,本人孕期患糖尿病的危險性明顯增加。
4、孕期的尿常規檢查經常出現空腹尿糖陽性。
5、孕期反復患外陰陰道念珠菌病(或稱霉菌性陰道炎)。
6、以前懷孕時出現過不明原因的反復自然流產、胎兒宮內死亡、胎兒畸形等情況。
7、曾分娩體重大於4公斤的胎兒。
8、曾患過妊娠期糖尿病者。
9、懷孕過程中發現胎兒比實際孕周偏大或者出現羊水過多。
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鑒別
出現妊娠期糖尿病要怎麼進行診斷呢?妊娠期糖尿病要怎麼進行檢查?妊娠期糖尿病的檢查方式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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