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糖類,如蔗糖、葡萄糖、果糖、果葡糖漿等,在我國通常稱為糖,並視為食品。天然糖類甜味純正,沒有安全性問題,但對於有高血糖或糖尿病、想控制膳食熱量攝入的人來說,就需要盡量避免攝入。
二是糖醇類甜味劑,由天然糖加工生產的,包括木糖醇、山梨醇、麥芽糖醇等,在體內參與代謝,也產生熱量,但低於蔗糖,吸收相對緩慢,對血糖的影響較小,比較適合高血糖或糖尿病患者使用。
三是高強度甜味劑,如糖精、甜蜜素、阿斯巴甜(蛋白糖)等,我國用於食品加工的甜味劑主要是指這些化學合成的甜味劑,過量使用可能有損健康。但是,有些高強度甜味劑,如甘草甙、甜葉菊甙等,則是天然產品。
甜味劑是指賦予食品以甜味的食品添加劑,按其營養價值又可分為營養和非營養型,主要是指很少或幾乎不產生熱量的甜味劑,木糖醇、阿斯巴甜、糖精鈉比較常用。
那麼,到底什麼是無糖食品?按照國際慣例,無糖食品是指不含蔗糖(甘蔗糖和甜菜糖)和澱粉糖(葡萄糖、麥芽糖、果葡糖)的甜味食品,但無糖食品必須含有食糖替代品,目前我國已經批准列入食用衛生標准的只有麥芽糖醇、山梨醇、木糖醇、乳糖醇,而不是用糖精、甜蜜素等高倍甜味劑生產的甜食品。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的國家強制性標准明確指出,如果食品標明“無糖”,就要求其每100克食品中所含的糖不得高於0。5克。而且,標准中特別注明,這裡指的糖包括所有單糖和雙糖。
目前市場上的無糖食品,在食品標簽中,大多籠統標注“甜味劑”、“復合甜味劑”、“蛋白糖”等不規范的名稱,而不注明其真實化學名稱。所以,消費者在食用時一定要格外謹慎。在選購無糖食品時,不僅要看其是否標注“無糖”字樣,還要看其配料表,對標注“無蔗糖食品”字樣的食品也要注意,了解該產品添加何種甜味劑作為糖類替代品,看是否適合自己使用。
“無糖食品”只是一種食品,沒有降糖作用,絕不能替代藥物的治療。即使質量合格,其含糖量僅是較低而已,絕不是真的無糖。因此,糖尿病患者食用無糖類或低糖類食品時,要尊重科學,遵從醫囑,最好在醫生的指導下合理控制主食的攝取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