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這是因為妊娠期間胎盤產生的許多激素都有對抗胰島素的作用。如果使胰島素不能發揮相應作用,就會引起血糖升高。
但孕婦患了糖尿病後,多吃、多喝、多尿的症狀往往並不明顯,很容易漏診,這樣對對母嬰的健康危害極大。因此,一定要及早發現症狀。由於胎盤分泌的各種對抗胰島素的激素,在妊娠24-28周時快速升高,在妊娠32-34周時達到高峰,所以在這一階段最容易篩查出血糖異常,可以去做一下檢查,特別是年齡在30歲以上,或年齡不足30歲但有糖尿病家族史、尿糖陽性、肥胖、慢性高血壓、羊水過多、既往有胎兒死亡、原因不明早產、多次流產、胎兒過大的孕婦。
如果孕婦本身具有糖尿病的高危因素,應該在妊娠早期就開始進行糖篩查試驗。糖篩查試驗方法為早上空腹或吃早飯後1小時,服用50克葡萄糖水,然後在1小時後測查血糖水平。血糖小於140mg/dl為正常,血糖在140mg/dl-189mg/dl之間應再做葡萄糖耐量(OGTT)檢查,血糖大於或等於 190mg/dl先去查一下空腹血糖,如果如空腹血糖大於或等於105mg/dl,就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