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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友要定時進行血糖監測

  妊娠糖尿病是糖尿病在特定時期——妊娠期的表現,由於婦女妊娠時性激素、生長激素、甲狀腺素及腎上腺皮質激素等分泌增加,這些激素都能對胰島素產生拮抗作用,也就是對抗作用,導致胰島素敏感。

  那麼妊娠糖尿病的確切定義是什麼呢?妊娠婦女原來未發現糖尿病,通常在妊娠中期以後,尤其是在妊娠後期,胎盤分泌多種對抗胰島素的激素,如胎盤泌乳素等,並且靶細胞膜上胰島素受體數量減少,妊娠中期或後期才發現的糖尿病,稱為妊娠糖尿病(GDM)。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是糖尿病病人妊娠期,稱為糖尿病合並妊娠。大量研究表明,如果GDM患者及早確診並得到良好治療,母嬰預後將明顯改善,並發症明顯減少。以自我血糖監測、飲食控制、胰島素治療和各專科醫生的合作而制訂的強化治療方案是降低GDM患者母嬰並發症、改善預後的關鍵。

  血糖監測是控制血糖的前提

  只有通過恰當的血糖監測,才能保證各項治療措施安全、有效地進行。常用監測方法包括監測血糖、糖化血紅蛋白(HbA1c)和糖化血清蛋白或果糖胺。目前血糖監測常用的方法分為即刻血糖監測和動態血糖監測,即刻血糖監測包括靜脈血糖和指尖血糖監測,動態血糖監測則是通過動態血糖監測系統(CGMS)來完成。

  確定妊娠糖尿病後需予以血糖監測,最常用且可行的方法是自我指尖血糖監測。血糖監測的頻率根據血糖的波動情況決定。開始建議采用七點法血糖監測,測定時間為:三餐前半小時、三餐後2小時和夜間睡前一次。出現頭暈、眼花等不適時,應考慮低血糖可能,及時測血糖並及早處理。當血糖達到治療目標且穩定時可減少血糖監測次數,血糖監測頻率可減至每天4次,甚至每周1天、每天2次,即監測早餐前半小時和早餐後2小時指尖血糖。但血糖監測次數多少需根據血糖情況而定。

  除自我血糖監測外,持續血糖監測(CGMS)是血糖監測方法的有益補充,CGMS可完整地反映24小時血糖變化規律,能夠發現GDM患者常規自我血糖監測未知的餐後高血糖和夜間低血糖,可直觀地反映飲食、運動、藥物等對血糖的影響,為GDM的臨床診斷、治療提供重要參考。CGMS佩戴方便、無痛苦,監測過程中未發現不良反應,監測數據在臨床分析中具有極大的參考價值。對妊娠前已罹患糖尿病者,糖化血紅蛋白(HbA1c)可作為孕期自我血糖監測的輔助手段,每4~8周進行規律檢測。

  加強對孕婦,尤其是對糖尿病易患人群的血糖監測,可有效早期診斷糖尿病合並妊娠或妊娠糖尿病,並對其進一步進行血糖監測了解血糖波動,有利於醫生清楚的掌握孕婦的血糖變化規律,指導孕期血糖控制方案提供理論依據,降低高血糖或低血糖對孕婦、胎兒和新生兒的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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