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測空腹血糖的意義 美國糖尿病學會(ADA)以空腹血糖作為糖尿病選擇性診斷標准,而不是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的餐後2小時血糖。因為餐後血糖可能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空腹血糖相對於餐後血糖更穩定且重復性較好。空腹血糖作為一天中血糖變化的起點,同餐後血糖有著密切關系。空腹血糖對於餐後血糖水平具有預測作用。因此,無論是血糖監測還是血糖控制,都應當從空腹血糖開始。
二、監測餐後血糖的意義 2005年中國心髒調查發現,中國冠心病住院患者中多數合並糖代謝異常,若不進行糖耐量試驗,僅依靠檢測空腹血糖,將有87.4%糖調節異常者和80%糖尿病患者被漏診。而且,大多數無“三多一少”症狀的老年糖友僅表現為餐後高血糖。因此,監測餐後血糖一方面可以了解血糖的控制情況,另一方面,對於預防心腦血管疾病也有一定意義。
三、監測方案要因人而異,在剛剛開始用藥時一天要測血糖7次,即三餐前、三餐後2小時、睡前。必要時,還要測凌晨2~3時的血糖。這樣可以了解血糖在一天中不同時間段的情況,患者和醫生就能對血糖控制情況有一個更全面的認識,從而對治療方案作出有針對性的調整,使血糖盡快降下來並保持平穩。
等到血糖平穩了,對於接受胰島素治療者,建議每日自測血糖至少3次,非胰島素治療患者的監測頻率應適應治療方案和達到控制目標的需要。一天可測4次,即空腹(早餐前)、三餐後2小時,一周只需測1~2天。血糖一直平穩的話,有的病人只需兩周測1天即可。
另外,如遇到感染、加減藥物等情況和血糖波動較大的患者(經常有低血糖或高血糖時),測量血糖的次數應適量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