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症診斷一般並不困難,凡糖尿病患者有骨痛症狀與肌肉乏力明顯者,尿糖與尿鈣升高(>200毫克/24小時),血糖與鹼性磷酸酶值升高,或有其他臨床表現與檢查發現的,應考慮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的存在,如檢查發現骨密度降低則可診斷。
在此要強調的是,在診斷中不要過分依賴骨密度。既往臨床醫師過多地強調骨密度,即量的因素,在疾病發生、診治以及療效評價中的作用。然而,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引起骨質疏松患者骨折的主要危險因素中,除骨密度外其他多種因素如骨微細結構、骨有機基質、礦物成分、微小損傷及修復狀態均影響骨強度,並與骨折有關,一般將這些因素稱為骨質量。骨質量概念的提出,是對骨質疏松概念完整性的補充,是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症診治的新動向,為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症臨床治療及進一步研究提出了新的方向。
糖尿病性骨質疏松與老年性骨質疏松有區別
糖尿病性骨質疏松與原發性骨質疏松(老年性骨質疏松和絕經後骨質疏松)的區別主要有三點:
發生機制不同:糖尿病骨質疏松主要與糖尿病所致的代謝紊亂有關。而老年性骨質疏松是由於成骨細胞活性降低使骨生成減少,絕經後骨質疏松主要與絕經後雌激素水平下降所致骨吸收增加有關。
治療方法不同: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的治療首先要治療糖尿病,糖尿病病情的控制是治療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的基礎,然後再加用改善骨質疏松的藥物。原發性骨質疏松的治療主要包括激素替代療法,再加維生素D制劑、鈣制劑、降鈣素等。治療效果不同:糖尿病一旦控制,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的客觀指標就能得到改善,起效較快,療程相對短,效果較明顯。原發性骨質疏松治療起效慢、療程長、效果不明顯。
糖尿病性骨質疏松與原發性骨質疏松又存在著聯系。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病因中也包括了年齡增加、活動少、性激素水平降低、遺傳等原發性骨質疏松的病因。在臨床上,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症患者往往合並有原發性骨質疏松,有時很難將它們區別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