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妊娠糖尿病對孕婦和胎兒都極為不利,容易導致流產、早產、死胎、難產和產傷等。因此,妊娠期婦女應該積極預防妊娠糖尿病,特別是有以下幾個危險因素的孕婦更要盡早監測血糖,若空腹血糖高於7.0mmol/L和(或)隨機血糖高於11.1mmol/L,就要馬上就診。
1.有妊娠糖尿病史;
2.曾生過巨大兒;
3.體重超標,特別是肥胖准媽媽。
4.有糖尿病家族史;
5.早孕期空腹尿糖多次陽性;
6.患有多囊卵巢綜合征;
7.曾無明顯原因多次自然流產、胎兒畸形或死胎;
8.曾分娩過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症的胎兒。
此外,即使孕婦沒有上述這些危險因素,也應該在孕期24~28周進行糖尿病篩查(75g OGTT)。75g OGTT,即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孕媽媽口服75g葡萄糖,然後測其血糖變化,觀察孕媽媽適應葡萄糖的能力。正常人進食糖類後血糖會暫時升高,0.5~1小時後升到最高峰,但不超過8.9mmol/L,2小時後回到空腹水平,但糖尿病病人及糖耐量異常者會出現血糖值升高及節律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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