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治療的目的就是將母親的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圍內,從而減少胎兒畸形及圍產期胎兒的死亡率。
其空腹血糖應低於6.1mmol/l,餐後2小時血糖應低於7.8mmol/l,糖化血紅蛋白應低於6.5%,且沒有發生低血糖或酮症酸中毒,達到了這樣的指標,可以認為控制得比較理想。
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療應首選飲食加運動療法。但如果治療1?2周後,空腹血糖仍高於6.1mmol/l,或餐後2小時血糖高於8mmol/l,則應給予藥物治療。一些口服降糖藥能夠透過胎盤引起胎兒低血糖並有致畸的可能,因此妊娠糖尿病患者只能使用胰島素來降血糖。
因此有糖尿病的孕媽媽應遵循以下飲食原則:
合理控制總能量,維持孕婦體重的合理增長。在28周後,每周增長0.5kg,但是一個月最好不超過2kg。
妊娠前4個月與非妊娠時相似,妊娠後期能量按理想體重×(30?35)kcal,同時必須避免過低能量導致酮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