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是由多種病因引起以慢性高血糖為特征的代謝紊亂。高血糖是由於胰島素分泌或作用的缺陷,或者兩者同時存在而引起。雖然患糖尿病日久可引起多系統的損害,導致眼、腎、神經、心髒、血管等組織的慢性進行性病變,引進功能缺陷及衰竭。只要發現及時,做好日常的生活護理,施以合理的治療措施,一般是可以緩解症狀、延緩並發症發生的。但在糖尿病的幾個類型中有一類將會對兩代人的健康甚至是生命造成威脅, 這就是妊娠期糖尿病(GDM) 。醫學上對妊娠期糖尿病的界定是:在確定妊娠後,若發現有各種程度的葡萄糖耐量減低( IGT) 或明顯的糖尿病,不論是否需用胰島素或僅用飲食治療,也不論分娩後這一情況是否持續,均可認為是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之所以會危害兩代人的健康是因為它不僅影響孕婦本身的激素水平和代謝,還會由此而導致胎兒發育的異常。據資料統計,糖尿病母親產下的嬰兒,先天性畸形的發病率最多達6 %~12 % ,而正常非糖尿病婦女生產嬰兒的先天性畸形發病率為2 %。而且,據目前的臨床資料統計分析,先天性畸形已經成為造成糖尿病患者所生胎兒及嬰兒的主要死亡原因。糖化血紅蛋白高的糖尿病孕婦產出畸形胎兒的幾率更大。
糖尿病婦女生產的嬰兒先天畸形主要有:
尾骨退化,無腦兒,脊柱裂、腦積水及其他神經中樞缺損,心髒畸形(大動脈移位、室間隔缺損、房間隔缺損) ,肛門閉鎖,腎髒畸形(發育不全、腎囊腫、雙輸尿管) ,內髒轉位等。而其發生的時間多在胚胎發育期的5~8 周。由此看來,妊娠最早期(最後一次月經後5~8 周) 介入各類干預措施是最佳的減少胎兒先天畸形的時機。除先天畸形外,糖尿病孕婦血糖過高( PPBG >130mg/ dL) 與胎兒體重增加有密切關系。所以預防母親妊娠期高血糖可以減少巨大胎兒的出生。與此相反,有血管病變的糖尿病孕婦常由於子宮胎盤灌注不良造成宮內生長過緩。
目前有專家研究後稱:如果妊娠第一周孕婦糖尿病控制不好,可能會增加嬰兒先天性畸形的危險。但對這類糖尿病患者進行合理有效的治療將會降低這種危險。糖尿病控制不良的孕婦在妊娠晚期可出現羊水過多並可導致早產。在妊娠後三個月,母親- 胎兒高血糖症可導致胎兒缺氧及窒息。當孕婦餐前血糖超過150mg/ dl 時,要仔細檢查胎兒的情況以預防死產。巨大胎兒(分娩時胎兒的體重超過該妊娠月數應有體重的90 %時) 可導致產道損傷及剖宮產增加。若糖尿病孕婦有血管並發症或出現持續低血糖症,還可使胎兒在宮內發育停滯。另外,呼吸窘迫症、低血糖、高膽紅質血症、低鈣血症以及喂養不良也是可導致新生兒發生危險的幾大因素。這些並發症多見於出生第一天,此後嬰兒也可能發育正常。但是盡管有這些合並症,如果孕婦遵守糖尿病的治療和監測規則,97 %~98 %的孕婦是可以生產出正常胎兒的。因此我們要對妊娠期糖尿病進行深入而細致的了解,這對於有效處理高危妊娠,降低與之相關的圍產期疾病的患病率和病死率是有重要意義的。
那麼,在發現孕婦患妊娠糖尿病後當如何進行飲食的調節和胰島素的治療呢?
針對飲食上的調整首先是要調整熱量的攝入,使體重不至於過分增加或減少(妊娠前三個月和後六個月中體重變化不應大於1. 816 Kg/月) 。按理想體重標准,以每千克體重126 焦爾熱量開始。大多數專家主張患糖尿病孕婦的飲食應當包括50 %的碳水化合物,75~100g 的蛋白質,並鼓勵多攝入天然纖維素。每天將飲規定攝入的熱量分為三餐及三次餐間點心,以避免夜間及餐前的低血糖。第二,要謹慎處理低血糖,盡量不要過分糾正低血糖以免造成反跳性高血糖症。對於有中等程度症狀的患者,可給230g 橙汁或牛奶;當血糖值< 60mg/ dl 時,給10g 速效碳水化合物(如葡萄糖或約115g 牛奶) 。對於反應嚴重,甚至出現昏迷的患者,要隨身攜帶糖制劑。護理人員也應適當掌握一些應急措施。同時,定期將相關的信息反饋給主治醫生是非常必要的。
研究表明,妊娠婦女空腹血糖60~100mg/dL ,餐後血糖10~130mg/ dL 就可經維持正常的胎兒生長。用胰島素治療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需要根據妊娠不同時期代謝情況的動態變化來相應調整胰島素的用量,因此需要每天多次測定血糖(外周血) 。臨床上一般用餐前血糖的測定值來調整正規胰島素的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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