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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血糖篩查前飲食會影響結果

  大多數孕婦會在孕24—28周時去醫院進行糖尿病篩查,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糖耐量試驗。如果檢測結果血液中的血糖濃度大於或者等於7.8毫摩爾/升,很可能就是糖尿病,需要再做一下標准的糖耐量試驗。

  在第一次進行篩查後發現血糖超過正常值,有不少孕婦會認為自己已經患上了糖尿病。實際上一次血糖篩查結果並不能作為確診的依據,檢查前糖分和水果的攝入量,驗血當天是否吃了東西、喝水等因素都可能影響檢查結果。

  如果第一次血糖篩查出現異常,孕婦應配合醫生進行葡萄糖耐量試驗以確定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若血糖數值仍超標,才可診斷為妊娠糖尿病。有條件的醫院可在妊娠24—28周,直接進行標准的糖耐量試驗以確定有無妊娠糖尿病。

  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的方法如下

  1、做OGTT試驗前3天,停止胰島素治療,可正常飲食,每天飲食中碳水化合物含量不應低於150克(但要控制在250~300克范圍),並且維持正常活動。

  2、次日晨空腹抽取血液2ml,抗凝,測定血漿葡萄糖,此為空腹血糖。

  3、在5分鐘之內飲入300毫升含75克葡萄糖的糖水(對於兒童則中按每千克體重給1.75克葡萄糖,計算口服葡萄糖用量,直至達到75克葡萄糖時止),喝糖水後30分鐘、1小時、2小時分別靜脈取血一次,並留取尿液做尿糖定性試驗。整個試驗中不可吸煙、喝咖啡、喝茶或進食,應安靜地坐在椅子上。

  4、測定血糖濃度,並繪制耐糖曲線:將各次所測得的血糖濃度與對應的時間作圖,繪制糖耐量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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