胰島素起始治療的原則
1.糖尿病初期(<3個月)未經正規治療的患者
①短期生活干預或藥物治療的基礎上,近期HbA1C≥7.5%,則需要兩種藥物聯合治療, 方案建議以二甲雙胍為基礎, 聯合基礎胰島素。
②短期生活干預或藥物治療的基礎上,近期HbA1C>9.0%:若患者無症狀,可選擇基礎胰島素聯合一種或兩種口服藥;若患者有症狀,消瘦,則需要以胰島素為主,酌情加用口服藥。
③上述兩種方案治療3個月,療效均不理想,可考慮加大胰島素劑量或進行胰島素強化治療。
2.患病已久正在使用口服藥治療的患者
①在生活干預或藥物治療的基礎上,若治療前HbA1C<7.5%,在單種口服藥治療3個月後HbA1C仍>6.5%,則需要加用一種降糖藥或胰島素。②兩種藥物聯合治療3 個月後HbA1C仍>6.5%,則需要改為三種藥物聯合治療,其中包括基礎胰島素。③上述兩種方案治療3個月療效均不理想,可考慮加大胰島素劑量或進行胰島素強化治療。
胰島素起始治療的方法
1.基礎胰島素治療方法
① 胰島素起始劑量: 目前尚不能精確判斷每一位糖尿病患者胰島B細胞的功能及其胰島素抵抗的程度。故所需胰島素劑量難以確切計算。方案建議以HbA1C<8.0%,每日胰島素劑量按照每公斤體重0.1~0.2單位計算;HbA1C≥8.0%,每日胰島素劑量按照每公斤體重0.2~0.3單位計算。
② 胰島素劑量調節: 每2 ~ 3天調節1次,可以采用每次增加2單位的方法, 也可根據空腹血糖(FBG)調節:FBG>10.0,每天增加4單位;FBG為7.8~10.0,每天增加2單位;FBG為6.1~7.7則每天增加1單位;出現低血糖時可按隨機血糖調節,血糖<3.9,胰島素應減少10%~20%,血糖<2.2 ,胰島素減少20%~40%(以上血糖值單位均為mmol/L)。
③在使用基礎胰島素後,可考慮停用或減少磺脲類藥物劑量。最好選用胰島素類似物作為基礎胰島素,如此可以使空腹血糖盡早達標,同時減少低血糖發生。
④ 血糖控制目標: 方案指出, 為了適用於大多數2 型糖尿病患者, 建議把血糖控制在7 . 0mmo l /L, 理想指標是空腹或餐後血糖<6.1mmol/L,沒有低血糖發作。特別強調,上述空腹血糖和HbA1C需要根據患者的年齡、病程、血糖、肥胖程度、並發症、伴隨症進行個體化調節。
2.胰島素強化治療方法
在上述基礎胰島素方案治療3個月療效均不理想後,可考慮進行胰島素強化治療。有關短期胰島素強化治療的療程長短,現無統一標准,一般以2~4周為宜。短期胰島素強化治療有助於改善患者今後的血糖控制,提高患者對口服藥的反應性,改善預後。
①推薦使用胰島素聯合方案:首先選擇基礎胰島素加餐時胰島素的方法進行。基礎胰島素類似物每天每公斤0.3~0.5單位,基礎胰島素與餐時胰島素的比例各占50%;其次推薦中性魚精蛋白鋅胰島素(NPH)聯合普通胰島素,或使用預混胰島素。
②劑量調節:每2~3 天調節1 次。調節基礎胰島素, 可采用每次增加2 單位的方法, 也可根據空腹血糖(FBG) 調節:FBG>10.0mmol/L,每天增加4單位,FBG為7 . 8 ~ 1 0 . 0mmo l /L, 增加2 單位,FBG為6.1~7.7mmol/L,增加1單位;出現低血糖時可按隨機血糖調節,血糖<3.9mmol/L,胰島素減少10%~20%,血糖<2.2mmol/L,減少20%~40%;調節餐後胰島素,可根據空腹血糖或餐前血糖>10.0mmol/L,增加基礎胰島素10%;另外上午發生低血糖應減少基礎胰島素劑量,夜間發生低血糖應減少基礎胰島素或晚餐前胰島素劑量,白天發生兩餐間低血糖需減少前一餐餐前速效胰島素劑量。
胰島素起始治療說明
1.依據我國2型糖尿病餐後血糖增高的特點和經濟狀況,胰島素起始治療時不一定首選長效胰島素類似物,可以選用中效魚精蛋白鋅胰島素(NPH)作為基礎胰島素,一天1或2次注射;也可選用預混胰島素日2次注射,當療效不佳時再選用基礎胰島素加餐時胰島素方案。
2 . 選用基礎胰島素+ 餐時胰島素的時機:①當隨機血糖≥16.7~19.4mmol /L,或HbA1C>10.0%~12.0%時。②空腹血糖已達標,但餐後血糖>10.0mmol/L。加用餐時胰島素的劑量一般為每天每公斤體重0.5~1.0單位。在加用餐時胰島素時應注意減少基礎胰島素劑量。③單用基礎胰島素或使用預混胰島素效果不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