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甄女士懷孕以後,沒有出現明顯的妊娠反應,胃口還很好。全家人滿心歡喜地為她准備各種水果及可口的飯菜,期盼著她能順利生一個健康寶寶。可最終卻因為胎兒巨大,不能自然分娩,必須做剖宮產。孩子出生後也因為出現低血糖症狀而轉新生兒科治療。原來徐女士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甄女士及其家人後悔不已,因為孕期檢查時,醫生曾多次建議她做糖尿病篩查,她卻認為平常身體健康,又沒有家族史而拒絕檢查。
糖尿病專家解釋,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妊娠期發生的糖尿病,孕婦在妊娠前是健康的,沒有糖尿病,產後大多數患者的糖代謝是可以恢復正常的。 糖篩檢查”是指育齡婦女妊娠期間糖尿病篩查的簡稱,糖篩高危一般醫生會建議繼續做糖耐檢查,以確診有無妊娠合並糖尿病。妊娠期間糖尿病對孕產婦及胎嬰兒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嚴重者可威脅母嬰的生命安全。
妊娠糖尿病對孕婦和胎兒的影響巨大
妊娠期糖尿病對孕產婦及胎嬰兒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孕產婦易並發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羊水過多;胎膜早破;感染;早產,如果沒有及時診斷和治療,嚴重者可發生酮症酸中毒,產後可能長期患有糖尿病。早孕胚胎處於高血糖的環境中,易於發生自然流產、胎兒畸形。孕晚期易於發生胎兒缺氧,嚴重者可能發生胎死宮內。高血糖易使胎兒生長為巨大兒,分娩時難產、剖宮產的機會增加。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胎兒肺發育成熟緩慢,出生後易於發生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嚴重者窒息死亡。胎兒出生後脫離母體高血糖環境,容易發生低血糖等並發症。
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主要有:糖尿病家族史、以往有不良孕產史如不明原因的自然流產、死胎、早產、胎兒畸形、巨大兒等;孕婦年齡較大,大於30歲;孕前肥胖;孕期體重增加過多;孕期反復尿糖陽性;反復生殖道、泌尿系感染;羊水過多;估計胎兒大於孕周者等。
孕期何時做糖尿病篩查最好呢?
妊娠24-28周的孕婦應進行篩查,對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婦應早於孕24周進行糖尿病篩查,特別是具有多飲、多食、多尿及孕期空腹尿糖反復陽性者,應在首次孕檢時進行糖尿病篩查。妊娠糖尿病的診斷標准:空腹血糖5.3;服糖後1小時10;服糖後2小時8.6;服糖後3小時7.8。2個以上時間點高於上述標准可確定診斷。所
確診糖尿病孕婦,應積極治療,控制血糖在正常的范圍內,可以降低母兒並發症的發生率,改善妊娠結局。
做糖尿病篩查需注意的事
醫院要求:之前先從藥房取50g葡萄糖,與早晨空腹(不吃飯,不喝水)狀態下將50g葡萄糖全部溶於250ml溫水中,務必在5分鐘內全部喝完,然後看准時間,於服糖後1小時再抽血室抽血。
糖篩如果數值超過,大夫就會讓做糖耐量檢查。為確診是否為妊娠糖尿病。
醫院要求:早晨空腹抽血(空腹測血糖)。抽血後立即將75g葡萄糖溶於250ml白開水中,一次全部飲用完(5分鐘內)。服糖後1,2,3小時各抽一次血。注意:試驗前三天常規飲食,前一天晚10時以後不要再進食。
專家建議,做糖篩和糖耐前幾天最好以清淡的飲食為主,少吃甜食。糖篩前一晚8點後不能吃任何東西了,糖耐前一晚6點後不能吃任何東西了。喝完糖水後最好到處走走,或者在醫院上下逛逛,做糖篩後一定要過了一個小時再去抽血化驗,這樣出來的結果,才是准確的,也不至於因為超標一點點,導致自己冤枉地獻血。